寻找、认定、保护!检察公益诉讼让“失落的党史”回归史册

南海检察
2021-07-08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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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处红军烈士墓葬按照原址就地分散保护;总碑迁移至当地红军纪念广场,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保护……”这是前不久在浙江省淳安县举行的一场检察听证会上,得出的保护方案。经过浙江省检察院、杭州军事检察院、党史专家、地方党委政府等各方的听证讨论,以及此前军地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4块原本几近被遗忘于山野的“孤魂碑”,已被党史专家认定为红军墓,将得到修缮和保护。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也已启动无名烈士纪念设施认定程序。

在浙江省淳安县浪川乡山野,有4块刻有“孤魂碑”字样的石碑静静伫立,此前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些石碑纪念的是谁。从“孤魂碑”到红军墓的转变,得益于同样发生在淳安县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今年3月,一处位于淳安县中洲镇的红军烈士墓引起了淳安县检察院的关注。由于该烈士墓一直缺乏有效管护,淳安县检察院与杭州军事检察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监督有关部门加强管理。

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浙江军地检察机关根据中国工农红军抗日先遣队在淳安境内的辗转路线,又在中洲镇附近的浪川乡摸排、走访调查,陆续发现4块“孤魂碑”、1块总碑及相关墓葬线索。

浙江军地检察官与专家现场勘查“孤魂碑”

淳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德英表示,这4块“孤魂碑”只有1块被保护,其他散落荒野、杂草丛生,同时也无防护措施及相应标识等,且4块“孤魂碑”均未被认定为烈士纪念设施,情况堪忧。

6月8日,淳安县检察院围绕4块“孤魂碑”及相关墓葬的性质和保护问题,专门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经过现场走访,结合总碑碑文具体内容及党史资料等情况,浙江省委党史和文献研究室二级巡视员包晓峰等专家认定,4块“孤魂碑”所在地为红军墓地,埋葬的是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在原遂安县鲍家村附近(今属淳安县)牺牲的红军战士遗骸。

随后,淳安县检察院联合杭州军事检察院,分别向当地有关职能部门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包括建议依法启动无名烈士纪念设施认定程序,并进行修缮和保护等。

6月29日,在浙江省淳安县举行的检察听证会现场。

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6月29日,浙江省检察院会同杭州军事检察院通过检察听证的方式,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并制定上述详细的保护方案。目前,淳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已依法启动认定淳安县浪川乡红军墓为无名烈士纪念设施的程序。

听证会上,杭州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黄传勤表示,这次军地检察机关主动作为,发现了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牺牲英烈墓葬群,并与有关部门一同致力于保护传扬他们的事迹,是对军心士气极大的鼓舞,是对群众呼声最有力的引领,也是对公共利益最有效的捍卫。

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表示,希望通过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把各方力量凝聚在一起,去寻找、认定、保护这些红色记忆,让“失落的党史”回归史册,也让英魂更加有所慰藉,本次听证会也是一场生动鲜活的党史学习教育课,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英烈保护作为检察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持续发力。

为烈士正名、让孤魂不孤。浙江检察机关正通过积极履职,努力推动社会各界在红色资源的保护和利用上形成更强合力。

今年2月,浙江省检察院联合杭州军事检察院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

通过此次行动,全省检察机关共掌握全省各类红色资源5183处,共排查相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96条,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08件,推动对全省462处红色资源进行了保护。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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