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最高达4.8万元!江门出台“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五邑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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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江门市人才工作局、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十部门印发《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规范江门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保障其合法权益,创建“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品牌。《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 指出,江门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选拔,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坚持管理与服务、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基本原则,每年制定“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并将“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

《办法》明确了江门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请假、考核和各类补贴的相关规定。据悉,江门市将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偏远地区(台山市、开平市和恩平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补贴,最高达4.8万元;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前无工作经历的本科、硕士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 2 年内,初次在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单位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入户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最高全日制学历每月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其中硕士住房和生活补贴各1000元/月,本科住房和生活补贴各500元/月,最长期限2年。

江门市2019届“三支一扶”支教老师梁妙玲(二排左一)与学生合影

此外,《办法》还对江门市“三支一扶”帮扶能手评定工作做出了规定。“三支一扶”帮扶能手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坚持注重实绩、贡献和现实表现,坚持民主推荐、群众公认的原则,面向服务满半年且在岗的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经基层推荐、属地初评后综合评定。对于获评的帮扶能手,由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予以通报表扬,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奖励,并录入全国“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通过压担子、给台阶、多锻炼、承担重点任务、创新项目、技术攻关、访问进修、跟班学习、交流培养等方式,发展培育一批能独当一面,解决问题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三支一扶”帮扶能手,深入打造江门“三支一扶”工作品牌。

此外,《办法》还对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机构与分工、资金管理办法等做了详细说明。

《江门市“三支一扶”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南方农村报(记者:任峻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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