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制含义
(一)以赛代评
本届大赛继续实施“以投代评”与“以赛代评”联动创新机制,依据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制定的统一参赛条件、评审规则及评选标准,对参赛企业实行严格的参赛资格审查,并建立严格的项目筛选程序及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财务分析”、“团队”等方面对参赛企业进行评选,筛选出最具市场潜力和投资价值的项目和企业。围绕技术和产品、商业模式及实施方案、行业及市场、财务分析、团队等方面对参赛企业进行评选。
(二)以投代评
对通过初赛评审并经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核实符合“以投代评”条件的参赛企业,可直接晋级决赛,无需参加复赛,并择优推荐晋级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赛区)。自评符合以下“以投代评”条件的参赛企业在大湾区一站式科技创新数字化服务平台报名时,直接在平台提交相应核 实材料的盖章扫描件(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二、注意事项
1.“以投代评”条件
(1)参赛企业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含)至大赛报名截止日(含)期间获得股权投资(具体时间以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日期为准);其中,初创企业组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 100 万元以上(含),成长企业组企业获得投资机构投资 500 万元以上(含)。具体投资金额以该企业实际到账投资额为准。
(2)对上述参赛企业进行投资的股权投资机构需在发改部门备案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公示;投资参赛企业的基金产品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产品备案。
2.所需核实材料
(1)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证明材料;
(2)引入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发改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公示材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产品备案公示材料;
(3)投资机构与所投资科技创新企业签订的股权投资协议、银行回单证明材料。
3.核实方式
大赛组委会组织创投专家对企业在大湾区一站式科技创新数字化服务平台提交的“以投代评”材料进行核实。
4.核实材料受理
参赛企业在大湾区一站式科技创新数字化服务平台报名时,如自评符合“以投代评”条件,在大赛报名截止时间2021 年 7 月 23 日前,按照要求在服务平台上传提交“以投代评”所需核实材料(无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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