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停售!一网红水牛高钙奶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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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21年第26号)(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称

近期

该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

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

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等食品

其中

检出1批次商标为

“百菲酪”的水牛高钙奶不合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

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

百菲酪水牛高钙奶钙含量不足

根据通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1批次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百菲酪水牛高钙奶钙含量不合格。

具体信息如下:

东莞市东城金强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牛高钙奶,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食品分类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1

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灵山十里工业园

东莞市东城金强百货店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大塘头西街6号102室

水牛高钙奶

200ml/盒

百菲酪

2021/3/9

乳制品

钙‖175mg/份(200mL)‖≥80%标示值(标示值:240)mg/份(200mL)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钙是人体必需的元素,是人类骨、齿的主要无机成分,也是神经传递、肌肉收缩等所必需的元素,人体中钙含量不足或过剩都会影响生长发育和健康。

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中钙的要求为不低于标示值的80%且不低于12.0 mg/100kJ。钙含量不达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用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或者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等。

立即停止销售,依法予以查处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生产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涉事公司曾因水牛纯奶不符合标准

被罚超28万元

据查,在今年3月26日,广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还曾因生产的百菲酪水牛纯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被市场监管部门处以超28万元的罚款。

据广西钦州市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灵市监罚字〔2021〕19号,当事人2020年9月24日生产水牛纯奶共409箱(200ml×12盒)、1503箱(200ml×10盒),其中60盒作为出厂检验和留样用。

2020年10月11日前销售了水牛纯奶404箱(200ml×12盒)、1503箱(200ml×10盒),召回10箱(200ml×12盒,已销毁)。

水牛纯奶出厂价24元/箱(200ml×12盒)、20元/箱(200ml×10盒),其中2020年10月3日销售发货单(单据号:20201003092554651)是当事人销售百菲酪水牛纯奶给河南三枝梅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发货单,发货单上显示百菲酪水牛纯奶(生产日期2020年9月24日)销售了40箱,销售价为39元/箱。

水牛纯奶总成本22.436元/箱(200ml×12盒)、18.698元/箱(200ml×10盒)。根据调查所得材料,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40476元,违法所得为3024.63元。

因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灵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叁仟零贰拾肆元陆角叁分(¥3024.63);

2.处货值金额肆万零肆佰柒拾陆元(¥40476.00)的七倍即贰拾捌万叁仟叁佰叁拾贰元整(¥283332.00)罚款。

以上罚没款合计贰拾捌万陆仟叁佰伍拾陆元陆角叁分(¥286356.63)。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日报由博罗发布综合整理。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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