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相信不少市民都在网上看到有消息称,
车主通过交管12123平台
处理机动车交通违章行为,
可以只罚款不扣分,
甚至还能不罚款不扣分。
到底消息是否属实,
具体的情况又是怎么的呢?
一起来了解。
对于近期在网络上热传的,
限时处理交通违章
只罚款不扣分等消息,
不少市民都表示曾经刷到过相关视频,
身边也有人尝试后给出了反馈,
但并不清楚具体的细则。
车主:什么说法都有,有些人试成功了,有些人反映失败了,我本来也有个违章想去处理,但后面看了一下,感觉不可能。
车主:只是在抖音上有刷到过,但具体哪几类情况,不太清楚。
针对这一情况,
记者咨询了交警部门,
民警表示,
网传所有交通违章不扣分的消息
并不属实。
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将对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机件不全等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不按规定停车的;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等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
一、“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三)机件不全;(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二、“首次违法警告”情形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四)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七)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八)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九)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闪电侠提醒,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另外,交警部门还将对
酒驾醉驾、严重超速、超员超载等
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记者:周志颖
摄像:张振东
部分来源:广东交警、广东报料台
编辑: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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