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只跑一趟,立等可取!江门市发出首份“承诺制开业检查许可意见书”

江门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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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上午,准备经营商场的何女士到环市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申请办理消防营业许可。蓬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窗口人员查看其提供的资料后,向何女士告知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可以选择告知承诺的方式申请,即当何女士签署承诺书和递交相关的材料后,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作人员就能当场予以许可。

告知承诺制:如果资料齐全,商家据实做出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相应承诺后,区消防救援大队会将同意营业的意见书先发给商家,然后大队在20个工作日内现场核查,若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严重不符的,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相关处罚,隐患严重的或将被临时查封,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将撤销消防行政许可。若承诺与实际相符,场所消防安全及管理符合国家标准,消防大队即将该场所纳入以后常态化监管。何女士得知这个情况后,选择了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提出申请。在何女士签署承诺书后,工作人员立即对何女士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窗口工作人员现场将该项目录入系统,随后出具盖好行政审批章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送达给何女士,前后过程不到2个小时。拿到意见书的何女士兴奋地说:“非常意外,以前办手续,前后等了近一星期,跑两趟才能拿到意见书,这次前后不到2个小时,新政策的实施给我们非常大的便利,不仅缩短了开业的时间,也减少了等待造成的人力、财力支出”。

据了解,承诺制开业检查许可意见书的发出,是为持续推进《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贯彻落实。同时,也深入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实事”。该制度实施以后,相关场所负责人承诺本场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即可开业,而不用等待消防部门检查合格后再开业,最大限度减少了时间成本,对场所的经营提供了最大便利。

蓬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王钦贞表示:随着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管理制的真正实施落地,办事企业还可以根据消防安全标准,将其与自己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核对,如果仍有不清楚的,可以前往消防窗口进行咨询。这一便民利民措施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实施简政放权、便民利企,维护良好营商环境“店小二”精神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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