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云浮新兴:司法救助解民困 检察温情暖人心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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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们,这些救助金犹如雪中送炭,帮助我们解决了不少困难,让我们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日前,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干警进村入户回访司法救助家庭时,受救助对象李某紧紧握着检察干警的手,话语哽咽,连声道谢。

为更好地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理念,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下称“新兴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主动作为、应救尽救”理念,不断强化司法救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着力为法治新兴、平安新兴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新兴检察院党组牢固树立司法救助意识,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把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纳入党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落实上级政法委、检察机关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资金、人员、设施、装备等方面给予了充分保障。新兴检察院领导积极发挥“头雁”作用参与办案,带案下访、定期回访,帮助困难群众渡过难关。

据统计,从2018年至2021年5月,新兴检察院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2件5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2.2万元。3年多来,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逐年递增,让群众深切感受到司法温度,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人文关怀和初心使命。

用司法温情呵护祖国花朵

“我没有想过能领到这么大一笔钱,感谢党和政府,谢谢检察官们伸出援手……”今年4月,司法救助申请人梁某钦从检察官手中接过3万元救助金,激动地说道。

申请人梁某钦的两个女儿梁某红、梁某婷是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其二人被邻居梁某钊实施了猥亵。梁某红、梁某婷因本案在身体上和心理上遭受双重伤害,新兴检察院对梁某钊依法批准逮捕。在关押期间,梁某钊突发重大疾病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新兴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梁某红、梁某婷二人家境困难,一家七口仅靠父母做银包为生。而梁某钊突然死亡,就无法向其进行民事索赔。

今年3月,梁某红、梁某婷及其父亲梁某钦向新兴检察院提出司法救助申请。得悉申请人的诉求,检察官到申请人家中实地了解情况。在核实情况后,新兴检察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同意梁某红、梁某婷的救助申请,向其发放救助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联系了专门为未成年人做心理辅导的心理咨询师为梁某红、梁某婷二人进行心理辅导,助其尽快摆脱阴影。

发放救助金时,新兴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梁之铭为被救助人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并鼓励他们要自立自强,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今后的生活难题,去争取幸福的生活。

这是新兴检察院开展司法救助,解决群众困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新兴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将司法救助与未成人保护相结合,落实到具体办案中。2018年至今,该院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共10件18人,发放救助金28.1万元,既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平正义,又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我们主动作为,进一步细化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使该项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用司法温情呵护祖国花朵健康绽放。”梁之铭表示。

据了解,新兴检察院在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中,以发放救助金为主,同时与思想疏导、心理辅导、宣传教育相结合,与法律援助相配套,与其他社会救助相衔接。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对受到严重心理创伤的被害人实施心理治疗,进一步增强救助效果。

用司法力量保护弱势群体

“李先生,您的4万元救助款已经放款,请您去核查一下。”2020年10月下旬,新兴检察院检察官与司法救助对象李某尧“点对点”电话连线时,检察官一番贴心而实际的行动让李某尧倍感温暖。用司法力量保障弱势群体利益,新兴检察院积极行动,检察官仅用了8个工作日就成功办结这起司法救助案件,及时有效保障了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

原来,李某尧系一起故意杀人案中的受害人家属。这起故意杀人案的凶手被执行死刑,而李某尧因凶手被执行死刑无法获得民事赔偿。得知这一情况后,新兴检察院认为李某尧夫妇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情形,立即启动救助程序。检察官通过“点对点”电话连线的方式告知李某尧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同时,案件承办检察官到李某尧所属村民委员会下访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得悉李某尧的家庭生活困难。

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该院一边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一边将李某尧司法救助案的整个工作流程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向李某尧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帮助其家庭早日走出困境。

在实施司法救助中,新兴检察院在规范司法救助程序的同时,简化司法救助程序。对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涉及农民工、困难家庭当事人申请的司法救助案件优先受理、审查、及时办理。

以司法公开保障公平公正

2020年7月,新兴检察院干警在接受法律咨询时,发现一起交通事故案被害人莫某勇家属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申请条件,随即引导其向新兴检察院提交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接到申请后,新兴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积极开展走访、调查、取证,经审查,被害人莫某勇家属符合救助条件,及时作出给予其1.5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的决定。

同时,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2020年9月,新兴检察院邀请县委政法委、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三方人员,就此案进行公开答复。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办理过程、审查认定的事实和对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的理由及依据,并当场公开宣读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发放救助金。受邀人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及时主动对刑事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充分彰显了司法人文关怀。“希望新兴检察机关大力宣传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让更多群众知道这项利民惠民的政策,汇集更多有需要人群,为社会传递正能量。”一受邀人员如是说。

公开听证听民意,司法救助显公正。近年来新兴检察院不断完善司法救助监督机制,将公开答复机制引入司法救助办理过程,进一步增强了办案透明度,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担当精神。

梁之铭表示,新兴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传递检察温暖,公开、公正、及时地做好司法救助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以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暖

2020年9月,来自阳春市春湾镇垌村村委会的张某某将一面写着“扶贫帮困伸援手,司法救助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新兴检察院,向检察院和检察干警表达感激之情。原来,张某某是一起交通事故案被害人的家属,身陷困境的她在检察干警的主动引导下,向新兴检察院提交司法救助申请,并得到成功办理,获得了相应的救助金,解决了一家人的燃眉之急。接过锦旗后,新兴检察院检察官与张某某亲切交谈,鼓励她和家人要增强自身发展动力,好好生活。

新兴检察院积极开展多元化救助工作,拓宽救助途径,努力构建社会一体化联动救助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乡镇、妇联、残联、村(居)委等机关和组织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被救助人开展社会救助,切实做好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和衔接。同时,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资金支持,鼓励爱心人士、爱心企业捐助,从而将司法救助作为由政府主持、社会助力的长期性的公益事业来开展。

“通过办理这些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缓解了刑事被害人所面临的家庭困难,为他们送去了司法的温暖和关怀,传递了社会正能量,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梁之铭表示。

下一步,新兴检察院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司法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为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检察力量,向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献礼。

来源:新兴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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