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以来
台山的城市面貌和居民素质
都有了大幅的改善
环境更加优美
人与人之间更加友善和谐
文明礼让成风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
还有一些看似无关痛痒的习惯
比如骑自行车(包括电动自行车)载人
横过机动车道不下车推行
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等
这些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驾乘人员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行为本身也与文明交通相悖
影响着城市的文明
今天曝光一批
此类的不文明行为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共同探讨
骑自行车过斑马线不按规定下车推行
@所有电动车驾驶员
切莫心存侥幸!
1、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下车推行、走斑马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2、非机动车上路行驶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安全通行”的原则,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逗留。
3、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降低事故对头部造成的伤害。在车身、车尾等显眼位置粘贴反光标志,提高夜间骑行安全系数。
4、不违规载人。根据《广东省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5、远离车辆盲区,特别是要与大型汽车保持安全距离,当大车转弯时不要试图抢行、超越。
便捷的出行不应牺牲安全
不该损害城市的文明
良好的交通环境我们共创共享
绿色、文明出行从我做起
交警蜀黍衷心希望
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主动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
共建文明台山
需要你我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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