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江门有位摩托车司机因违法横穿马路
被正常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在地
最后交警依法判定倒地司机负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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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一出,网友纷纷表示判处合理
但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如果撞小车就不是这么判了”
近日中山一辆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相撞
电动自行车司机倒地受伤
看看交警最后怎么判
近日早上6时50分,中山交警接到报警,中山市神湾镇金凤路路口发生一宗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有人受伤,请求出警处置。
值班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一辆“中山3662××”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倒在地上,车上的物品洒落一地。旁边停着一辆粤T922××号牌小轿车,左后门尾部车身变型。所幸事故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轻微受伤。
经了解,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叫梁某,现年58岁。通过现场走访调查及查看公共视频,确认事故因梁某闯红灯引发。
事发当时,小轿车按信号灯正常行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行驶,且车辆速度较快,双方最终在十字路口中心位置发生碰撞。事发后,梁某和所驾电动自行车倒地。
最终,民警依法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梁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在事故处理民警的见证下,双方协商后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梁某赔偿小轿车1500元车辆维修费用,而治疗费用也由梁某自己负责。
电动自行车在交通参与者中属于弱势群体
但如果在事故中违反了交通法规
依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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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5日,湖南邵阳。晚19时23分许,武某驾车行至路口右转弯时,机动车道内一辆电动车迎面逆行而来,武某躲避不及与之发生碰撞。事故致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高某受伤。经调查,高某驾驶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1年4月5日,浙江温州苍南县。晚22时许,范某驾驶二轮电动车行至路口闯红灯,与一辆正在正常左转弯的小车发生碰撞。事故致范某连车带人被撞飞数米,两车受损,其中小车车头受损严重。幸运的是,小车车速较慢,范某仅脸部轻微擦伤。经调查,范某闯红灯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广东交警提醒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不闯红灯,不占机动车道
正确使用安全头盔
同时提醒各位家长看管好自己的孩子
如果未满16周岁,不可驾驶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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