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停车难问题,有望得到彻底解决

汕尾楼市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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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东莞静态交通与汕尾城资合资成立汕尾智慧交通公司,为汕尾统筹道路路边停车位、缓解停车难、道路拥堵问题注入技术资源,第一批停车资源智慧化改造试点项目据闻在6月底动工,这将是静态交通工程建设的一块重要拼图。

事实上,针对停车难这种民生问题,汕尾一直在稳步规划,积极优化内部资源,其中增设公共停车场以及车位确权内容值得关注。

5月27日,汕尾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楚洲于汕尾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中表示,依托综合交通大会战,今年启动的“汕尾市区公共停车场项目”和“智慧停车项目”将新建、升级青山仔、金台山、碧桂园北侧等3座停车场,并对市区公共停车场及路边停泊车位实施智慧停车管理。以上策略旨在增加车位供应量并提高公共场所车位利用率,而早在本年度2月份,汕尾市政府从住宅区地下停车场入手的相关建议则揭开了车位确权的新局面。

停车场是现代住宅小区的基础配套,为便利业主生活,目前汕尾各大房企项目规划基本配套人车比超1:1的地上+地下停车场。但对于业主而言,能否满意使用地下车库,一定程度上受限于房地产商的物业管理水平,究其原因在于车位所有权归属不明。

网络图源

走访市区各房地产项目可以发现,多数楼盘提供车位以租代售服务,仅有瑞城花园、华夏东方明珠将车位使用权作为购房福利配送,不过所有权则没有明确登记。行业相关从业人员曾表示,本市楼盘开发商是不允许买卖车位的。

那么由此可能衍生出不稳定性,比如停车场所有权归整体业主还是归开发商所有,相关收益又由哪方持有呢?2016年南京就曾经发生了一起业主委员会因车库归属问题状告开发商的事件,一审判决业主依法取得地下停车库权益。除此以外,租金多少、长租短租,以及租期内房屋转让,租金是否退还等问题也会影响业主使用停车服务。

可喜的是,笔者从汕尾市自然资源局网获悉,为了切实维护小区车位(库)权利人合法权益,汕尾2021年2月9日发出《汕尾市区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库)确权登记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意见的通知(下称意见),意味着地下车库权益厘清、产权明晰,车位买卖市场开放的时代就要来临。

《意见》从车位确权标准、使用期限、转让手续等方面作出说明,有效期为1年:

一、依法批准配建地下车位(库)和独立开发地下空间建设的单建地下车位(不含人防工程),用于停放机动车且能明确划分车位,具有独立空间的地下车位(库),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地下车位土地用途、使用期限,依据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认定;

三、配建地下车位原则上以“个”划分定着物单元,每个定着物单元与所在国有建设用地宗地设为一个不动产登记单元。单建地下车位原则上作为一个定着物单元,与其占用的国有建设用地宗地设定为一个不动产登记单元。

四、申请配建地下车位首次登记的,原则上与地上建筑物一并申请。单独申请配建地下车位首次登记的,应提交配建地下车位符合规划和竣工验收材料、调查或测绘报告、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配建地下车位用于转让的,还应提供确认地下车位转让后属于权利人专有和共有部分的面积,以及确认车位划分、编号等材料,并附当事人地下车位的约定。已计算在公摊面积、核算在开发成本之内,或根据规定约定无偿交付业主使用的,不列入登记范围;

五、申请单建地下车位首次登记的,原则上一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车位所有权登记。

六、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已办理转移登记,其所有权人因购买等实际使用配建地下车位,该地下车位已办理首次登记的,由转让双方持购买合同、税费缴纳凭证申请办理地下车位转移登记;该地下车位未办理首次登记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提供配建地下车位符合规划和竣工验收材料、调查或测绘报告等,配合购买人办理地下车位登记。

另外,《意见》还指出,在《意见》实施前符合相关规定的地下车位在业主同意下可办理不动产登记,实施前已办理的不动产证书继续有效。对此,星河湾策划负责人乐于执行《意见》。他认为,《意见》是对业主的一种保障,同时车位具有买卖属性后可以改变汕尾一直以来以使用权出租方式进行销售的局面,对建设单位来说也是回笼资金的有效途径。

笔者认为,正是出行难、停车难这类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难点”影响了人们居住幸福感,甚至点滴汇聚桎梏汕尾高质量发展之路,庆幸的是汕尾从未听停止前进的步伐。给城市时间,它会回馈“活力湾区”“山海湖城”“红色圣地”等波澜壮阔的宏伟蓝图,这值得我们期待不是吗?

【撰文】周晓静 郭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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