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深圳营商环境改革:探索实施个体户豁免登记制度

南方+ 记者

深圳4.0版营商环境改革政策来了。日前,深圳发布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 “组合拳”,其是由《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深圳市2021年推进四个“十大”改革措施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三部分构成。

其中,《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下简称《任务清单》)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夯实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基础、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等5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全面涵盖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12项指标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18项指标。

在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领域,南方+注意到《任务清单》列出了16项改革任务,将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在食品经营许可、设立娱乐场所审批等14个领域,试点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试点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强化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简化商事登记材料和流程;探索实施个体户豁免登记制度,允许从事依法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直接办理税务登记等。

试点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

自2013年开始,深圳在全国率先实施“一照多址、一区一照”,允许特区内不跨区的分支机构将其经营场所登记在隶属企业营业执照。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下简称《若干规定》),则继续引领全国商事登记改革,扩大了“一照多址”增设经营场所范围,允许特区内跨区经营的企业分支机构将其经营场所登记在隶属商事主体营业执照,节省企业网点扩展的时间成本。

此次发布的《任务清单》中,则进一步提出开展“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在食品经营许可、设立娱乐场所审批等14个领域,试点将多业态经营涉及的多项许可事项与营业执照一次申请、并联审批。同时,试点商事登记行政确认制,强化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将简化商事登记材料和流程。

值得一提的是,《任务清单》首次提出探索实施个体户豁免登记制度,允许从事依法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不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可直接办理税务登记。

国内首创“歇业登记制度”

在深圳,注册企业更加便捷,退出也更加容易。《任务清单》中提出,要试点实施歇业登记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商事主体在存续期间无法开展经营活动时,向商事登记机关申请保留主体资格、不按照自行停业处理,待情况好转后重新启动经营;实施商事主体除名制度,对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的,商事登记机关可以将商事主体予以除名。

上述举措均是对《若干规定》中相关内容的延续。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商事主体因疫情因素无法开展商事活动,为助力其度过经济不活跃期,节省维持成本,避免市场主体总体数量出现较大波动,保持经济发展内在活力,深圳借鉴香港“不活动公司”制度,在国内首创“歇业登记制度”。

此外,深圳还对“简易注销”试点成果进行了固化,明确债权债务已经清算完结或者没有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商事主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程序,扩大了其适用范围。

 【记者】张秀娟

编辑 孙梦圆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