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6月3日发布通告,从6月7日7时起至6月11日13时止,以中山纪念中学等十个考试现场为中心,方圆1公里范围内,高度从地面至无限高,禁止12类“低慢小”航空器擅自飞行。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应当经军队、民航窜管制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据悉,发布“禁飞令”的目的是,为维护今年普通高考和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期间各考点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
此前,各地相继爆出无人机等航空飞行器 “黑飞”,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为了确保低空空域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公安局曾对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发出过“禁飞通牒”。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飞行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禁飞的十个考试现场包括:中山纪念中学、中山市第一中学高中部、中山市华侨中学高中部、中山市实验中学、中山市桂山中学、中山市第二中学、中山市龙山中学、中山市小榄中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山附属中学和中山市濠头中学。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对于违反《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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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田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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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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