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建成高质量森林梅州和美丽梅州!梅州印发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

南方+ 记者

3日,记者从梅州市林业局获悉,《梅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印发。

根据方案里的目标要求,梅州力争到2021年7月底,全市基本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初步建立“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护林员管理办法等林长制相关制度,推广使用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构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梅州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以森林资源管护全覆盖为目的的护林员网格化管理体系、以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国家森林城市为引领的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以提供优质生态产品为导向的现代林业产业体系,实现“森林生态系统质量稳步提升”的建设目标。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4.65%,森林蓄积量达6800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775万亩,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2%。

到2035年,实现梅州林业现代化,建成高质量森林梅州和美丽梅州。

方案指出,梅州要建立区域与自然生态系统相结合的市、县、镇、村四级林长体系。同时,构建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架构,实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有人担”。

根据林长制工作职责,市总林长负责全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安排,协调解决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并对各级林长工作进行总督导。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地保护管理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

方案中还明确指出梅州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十一个主要任务:

◎高质量开展国土绿化

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建设具有梅州特色的“森林城市-森林县城-森林城镇-森林乡村”四级森林家园体系,构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生态屏障的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安全新格局,打造国土绿化新优势。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动国土绿化行动。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集中对城镇周边、主要江河干流沿岸、大中型水库周边、南粤古驿道沿线、高等级公路两侧第一重山等重点区域的林相进行改造提升。

◎开展生态修复综合治理

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加强森林分类经营,开展中幼林抚育,积极培育珍贵树种,实施大径材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实施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项目,加大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力度,重点抓好南部地区牛肝土生态修复工作;采取适树适地的原则,提高乡土树种占比;稳步推进桉树和纯松林改造工作,优先改造水源地、主干道沿线、水库周边种植的桉树和城区周边的纯松林;扎实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显著改善生态脆弱地区的森林生态,提升韩江流域的生态质量,让粤东地区共享梅州生态福利。

◎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继续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切实抓好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林业管理工作的衔接,稳步有序推进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创新经营模式,提高林业经营综合效益。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营造林、森林经营、林木采伐等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加快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全面释放林业发展活力。

◎大力发展林业产业

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林业行动”,充分挖掘梅州市林地资源,突出抓好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抓好红豆杉、梅片树、灵芝等南药示范基地建设,做实板材、餐椅代加工,挖掘森林康养等生态旅游业。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壮大地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等新业态发展,加大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加快推进碳汇交易市场平台建设,推动生态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全面实现生态惠民。

◎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监管

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红线,严格执行林地定额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督查,强化对森林、湿地的用途管制。加强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数据衔接整合,科学编制实施森林资源保护的各项规划。完善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古树名木和珍稀树种的管护政策,构建保护长效机制。加强中华穿山甲、桫椤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推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走在全省前列。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镇林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护林员等管护人员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

◎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坚持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落实“林长制”,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理等工作,采取人面识别、视频监控和信息化等技术措施,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制订并组织实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建、管理森林消防队伍,组织较大以上森林火灾扑救,协调较大以上火灾调查处理(或调查评估)有关工作。

◎加大森林病虫害防治力度

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将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大除治松材线虫、薇甘菊等工作力度,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重点抓好“十四五”期间松材线虫病5年攻坚行动,力争遏制疫情的快速扩散,减轻灾害损失。

◎全面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

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初步构建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以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进一步打造全市生态保护新高地。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职能和机构,推动实现自然保护地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管理,全面保障梅州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安全。建立保护地执法监督机制,明确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执法主体,建立自然资源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高效联动的综合执法合作机制。

◎创新森林管护机制

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建立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都有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负责管理。整合基层林业管理力量建立林业监管员队伍,构建行政村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一长两员”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架构。充分调动林地、林木经营者的积极性,明确其管护责任。

◎创新提升依法治林水平

发挥梅州林业法治建设创新优势,加强林业法律体系建设。根据《森林法》和梅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修订完善林业工作相关政策措施。适时制定建立林长制政策措施,将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和有益经验上升到地方性法规的高度,让林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林业行政管理行为。理顺执法体制,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和法治研究,夯实依法治林基础。

◎创新推进“智慧林长”建设

借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5G、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将“智慧林长平台”优化为集森林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政务服务于一体的高效、共享、智能的综合管理平台,推动全市林业信息化系统互通、数据互通,实现梅州林业“一网通管”。同时,针对智慧林长管理平台发现的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野外用火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通过加大宣传,加强对公众的引导,充分发挥“公众林长”系统在政策法律宣传、监督林长履职、搭建沟通桥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畅通公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激励性的监督举报机制。

【全媒体记者】马吉池

【通讯员】韩华华

校对 曾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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