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一女子请保姆照顾孩子后,自己却退租消失。
其行为是否涉嫌触犯遗弃?她可能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该事引发社会关注。
微博视频截图
妈妈消失
留下“无人认领”的孩子
最近,贵州贵阳的李大姐遇到了烦心事。她是一名家政工作人员,刚接了一个给一位年轻妈妈带孩子的单。住进客户家里的前两天,她便发现孩子的母亲雷女士晚上从不回家,称工作太忙。孩子的爸爸也从来没有出现过。
但让李大姐震惊的是——雷女士不仅一直拖欠自己的工资,这两天还把房子退租并消失了,孩子却留了下来。慌乱之下,她赶紧报了警。
据派出所查明,雷女士未婚。现在,雷女士不仅不接民警电话,孩子的外公外婆也不认这个外孙。
事件被报道后,引起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表示“这是在弃养吗?”“如果真的是遗弃,那就是犯罪”,也有网友说“幸亏遇到好心的保姆”“只希望大人的过错不要让孩子来承担”。
遗弃情节恶劣者
构成犯罪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遗弃罪是属于妨害婚姻家庭罪中的一种,主要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在客观上,触犯该罪的行为表现为当事人对因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原因而没有生活来源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该扶养既包括长辈对晚辈的扶养,晚辈对长辈的赡养,也包括夫妻之间的扶养。
但需要注意的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也就是说,如果该事件中的雷女士为孩子的亲生母亲,或者在法律上属于孩子的监护人的话,即对这个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在此情况下凭空消失、拒绝养育的话,即可能涉嫌遗弃行为。
遗弃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当遗弃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程度时,即构成犯罪。如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而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于危难境地的等。
发生上述情形时,施害者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遗弃孩子并非小事。既然选择生育,即应负起责任,创造良好、和睦、文明的家庭环境。但如果确实存在苦衷,建议向当地妇联、公安机关等求助,切不可随意抛弃孩子,这将彻底改变一个生命的“走向”。
【记者】陈伊纯
【出品】南方法治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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