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丽: 反腐斗争一线的“铿锵玫瑰” | 红色传承·正义有你

佛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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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人物:刘 丽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一头利落的短发,看着灵动又精神,说话很有感染力,尤其是说到自己办过的案件时,表情生动,眼里闪烁着光芒。她叫刘丽,是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曾荣获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人才、广东省优秀公诉人、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等称号。

“她热爱检察事业,孜孜不倦且积极向上。”身边人如是评价。2006年大学毕业后,刘丽就进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刑检部门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成长为办理大要案的不二人选。这些年,她用匠心雕琢每一个案件,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办案求极致

打击贪腐分子嚣张气焰

“有本事你们找到我收受的贿赂款,否则我就不认罪。”2017年,刘丽负责办理一起涉案金额高达3000万元的职务犯罪案,被告人态度很嚣张,拒不认罪。

因这起案件涉案金额大、犯罪嫌疑人级别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当时压力挺大的,人们对贪腐深恶痛绝,尽快惩处犯罪分子,才能消除社会影响。”但职务犯罪行为极具隐蔽性、犯罪手段新颖致审查难度大,且被告人反侦察意识强,如何实现对证据的全面把握、快速找到突破点,如何有效引导后续证据补强,以实现成功起诉,成为了摆在刘丽面前的大难题。

为此,刘丽加班加点详细梳理证据,不遗漏任何一个小细节,通过表格、图形、文字多方式分析,用半个月时间把5万多字的证据摘录、近百页的分析资料陆续整理出来。经初步分析,刘丽列出90多个补查事项,并一一列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这期间,她不仅文对文、电话对电话地沟通,还数十次前往异地与取证人员及其上级部门面对面沟通。同时,为夯实证据,切实推翻辩解,刘丽还数次到异地寻找关键证人取证,确保补查工作有实效。譬如,关键证人提到自己曾拎了2个麻袋的现金贿赂被告人,刘丽特地进行称重等相关实验,以各种微小细节来核实证据的可采信性。

经细致审查和两次退查,刘丽在原来的13卷证据基础上又补充了12卷证据,极大地夯实了定罪基础。最终,她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论证,形成了近200页10万字的审查报告。由于指控有力,证据扎实,法院在被告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依法采纳公诉机关指控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5年。该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了贪腐分子意图逃避处罚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国家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也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司法有温度

不枉不纵彰显公平正义

从检15年,以扎实过硬的业务素质和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刘丽快速成长为刑检部门的业务骨干,许多重大、疑难案件都能看到她的身影。办案中,她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枉不纵。

此前,刘丽负责办理一起由省公安厅督办的特大贩卖毒品案。该案第一被告到案后,不仅不供认犯罪,还将所有事情都推脱到自己年仅24岁的外甥崔某某身上。

刘丽提审时,年轻气盛的崔某某拒绝指证第一被告,称事情都是自己做的。事实上,在提审前,刘丽就已经审查过全部证据,知道崔某某不如实供述也不会影响案件认定。

“其实我可以选择让崔某某坚持己见,但我想把它办成‘铁案’,强化对第一被告的指控证据,也让崔某某不错失坦白的机会。”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崔某某并非第一被告,如实供述就有从轻处罚的机会,于是刘丽耐心向他讲解刑事政策,认真分析利弊。一个小时过去后,崔某某不再意气用事,而是痛哭流涕地说“检察官,我要重新做笔录,我要实话实说,争取早日出来。”

最终,第一被告等两名主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崔某某因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处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有了重新改过的机会。

“作为检察官,惩治犯罪是职责,但法律也有温度,实现罪责刑相适应也是我们检察官的职责。”在刘丽看来,把案件办成“铁案”是应有之责,而让冰冷的法律条文拥有“温度”,则是一种为民情怀和职业精神。

办案之余,刘丽还积极落实办理一案、帮助一线、教育一片的工作要求,多次赴企事业单位授课,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收获许多好评,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了力量。

“能在自己热爱的检察岗位上挥洒青春和热血,是一种幸福。”未来道路还很长,刘丽将不忘从检初心,以匠心办好每个案件,实现人民群众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 来源:佛山日报,市院第三检察部

▌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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