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惠城检察发布2020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惠州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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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

(2020年)节选

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布2020年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向公众全面地展示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情况,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形成更加牢固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护网”和大格局,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涉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情况

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7件82人,占全年批准逮捕刑事案件总数的4.34%。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9件102人,占全年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4.03%。

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34件198人,占同期受理审查逮捕刑事案件总数的8.68%,人数同比下降1%。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24件175人,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总数的5.07%,人数同比上升22.37%。已办结的案件中,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9人,不批准逮捕58人,不捕率为29.44%;起诉未成年被告人135人,不起诉34人,不诉率为20.12%。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增加。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87件,占同期全院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3.55%,相比2019年同类案件83件和所占比例3.33%,均有所增加。

性侵类案件增幅较大,熟人作案占比过半。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强奸、猥亵、强制猥亵等性侵案件54件,占同期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62.07%,相比2019年的同类案件22件和所占比例52.38%有较大增幅。其中,近亲属、邻居等熟人作案件数达33件,占同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61.11%。

侵财类案件比例下降。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抢劫、敲诈勒索等侵财类案件占同期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1.49%,相比2019年的15.85%有所下降。

(2020年惠城区、仲恺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主要特点

01聚众斗殴、抢劫增幅较大

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所涉罪名集中在盗窃、聚众斗殴、抢劫、强奸和故意伤害等罪名,占同期受理审查起诉的比例为86.29%。盗窃罪仍然是占比最高的罪名,聚众斗殴罪同比上升108.33%,抢劫罪同比上升42.86%。

2020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类型结构(单位:人)

02非本省户籍未成年人犯罪占比较高

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非本省户籍未成年被告人99人,占同期起诉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73.33%。

2018-2020年未成年被告人户籍情况(单位:人)

0316-18周岁犯罪占比高

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16-18周岁未成年被告人121人,占同期起诉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89.63%。较2019年85.16%小幅上升。

04寻衅滋事、性侵害犯罪大幅下降

2020年,惠城区起诉涉嫌寻衅滋事犯罪未成年人2人,同比下降86.67%。强奸、组织卖淫及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性侵害案件未成年被告人占同期起诉未成年被告人总数的10.37%,同比下降30%。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0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82人,起诉102人

着力推行“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

为最大限度保护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构建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8月,在惠城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与惠城区法院、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等10家单位共同签订《未成年人询问救助中心运行办法(试行)》,在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建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辨认等一体的“未成年人询问救助中心”,实现“一站式”取证、救助;12月,与仲恺高新区公安分局在仲恺中信医院筹建了“仲恺高新区未成年人询问救助中心”,并正式投入使用。

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在办案中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特殊方针、政策,全程贯彻落实特别程序要求。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共开展社会调查50人(次),通知涉罪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讯问37人(次),邀请合适成年人到场327人(次),开展心理测评、疏导29人(次),对110名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实施封存。

大力提高附条件不起诉案件的数量和质量

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对21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同比增长600%。坚持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针对性强的帮教考察方案,依靠社工、学校、家庭等联合帮教,定期监督考察,确保帮教实效。

经过跟踪帮教,其中1人考上大学,9人重返中专、高中继续就学,均无重新犯罪,效果明显。同时,对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内严重违反相关规定的,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依法提起公诉1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如刘某多次违反考察帮教协议,在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间,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检察官依法作出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对其依法提起公诉。

创新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一)进一步扩大法治副校长任职覆盖面

继去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后,再增加专职委员、资深检察官等八人担任惠南学校、仲恺中学等学校的法治副校长,进一步扩大法治副校长任职覆盖面。通过到学校讲授法治课、召开座谈会、开展专项监督等方式,协助学校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助推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叶海松检察长到惠南学校履职,并赠送《法治“云课堂”》

(二)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

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与辖区教育部门签订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方案》,逐步推进“法治宣讲进校园”全覆盖目标。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巡讲14场,受益师生、家长达5300余人,发放宣传册4000余本。创建“佩奇护未队”,开展“儿童自我保护知识小课堂”、“防拐骗、防走丢”、“保护佩奇和她的小伙伴们”等法治课堂10场,收听师生达2800余人次。

2020年7月24日到第二小学开展“关爱女童,健康成长”法治讲座

2020年11月6日到仲恺开展“守护未来 与法同行”法治讲座

(三)创新惠城“未检三信”形式

惠城“未检三信”发放三年以来,惠及学生15万余人次。为了让犯罪预防更深入人心,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不断研究创新信件的载体,自编自导自演,将惠城“未检三信”的内容创作成歌曲《“未”你而来》,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MV形式进行宣传,并于2021年5月13日公开发布,进一步扩大了惠城“未检三信”的知晓度和覆盖面。

2020年10月到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拍摄《“未”你而来》MV(剧照)

(四)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2020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举办以“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惠城区、仲恺高新区教育部门、关工委、共青团、妇联、辖区学校等单位和部门领导与检察官“面对面”“零距离”交流,通过观看短片、阅览展板,座谈互动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增进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凝聚力量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0年5月28日,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

(五)举办法治教育推广会

2020年11月6日,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与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在仲恺高新区第二小学联合开展法治教育推广会。未检办检察官为仲恺高新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的相关教师、学生共300多人,上了一堂防性侵示范课和《守护未来 与法同行》的法治教育培训课。通过分析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现状、特点、成因,介绍了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开展法治教育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督促各学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预防性侵害工作。最后,就如何开展好、宣讲好预防性侵害法治课堂,检察官从选题、课件制作、讲解重点、目标等方面,列出了检察方案,毫无保留地将法治课堂的课件及视频分享给各学校代表。

2020年11月6日,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在仲恺高新区举办预防学生遭受性侵害法治教育讲座,近300名骨干教师参加。

(六)疫情期间普法不中断,推出未检云课堂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让学生足不出户就能学到重要实用的法律知识,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惠州市检察院、惠城区公安分局、惠城区教育局通过网络给学生们录制了防性侵、防诈骗、禁毒等5期未检法治云课堂。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组织老师、学生及其家长近15万人学习了该系列法治云课堂,留言区好评如潮,反响热烈。此外,惠城区人民检察院持续推送“寒假安全小知识”、“疫情安全备忘录”、“安全小卫士”、“响应‘一号检察建议’防性侵学习分享”等普法知识16期,获得广大网友转发学习和点赞。

“法治云课堂”栏目

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一)继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

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法律监督,要求教育部门严格依法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专项调研督导4次,发出《检察建议书》4份。对在职教职工性侵学生的案件,依法建议法院判决从业禁止,并发出量刑建议书1份,得到法院采纳。如11月,惠城区发生教职工性侵害学生的案件,惠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案件的同时,针对校园安全问题、防性侵害法治教育问题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教育部门积极主动整改,并与我院共同编撰了给家长、学生关于《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害》新未检“三信”,下发到辖区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形成检、校、家三位一体的综合保护合力,确实提高广大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

新未检“三信”

(二)督促整治非法雇佣童工现象

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某电子公司存在未认真审查劳动人员身份信息,致使多名未满16周岁的童工借用他人身份证进入公司务工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该局随后责令涉事公司进行改正,并对辖区内的工厂、企业集中开展非法雇佣童工,劳动者借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务工专项大检查,并依法责令相关用人、用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开展网络治理专项检察监督

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参与、加入涉恶团伙,发现惠州市公安局仲恺高新区分局在网络治理中存在履职不全面,对负面网络信息删除不及时、网络社交工具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督促公安机关整改。公安机关及时将该团伙在朋友圈、“快手”、“抖音”等手机APP发布的负面信息删除。经过持续跟踪督促,网上相关负面信息已经无法查到,督促效果良好。

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一)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

2020年,惠城区人民检察院继续积极推进成年人保护社会化体系建设,在总结辖区实践探索的基础上与团区委深化合作,联合签订《关于构建惠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综合司法保护合力

2020年12月,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关工委等13个部门,召开辖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席会议,并就贯彻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工准入查询机制等保护未成年人的事项达成共识,签署了《惠州市惠城区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为未成年人权益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

辖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联席会议

惠城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典型案(事)例

No.1开展精准帮教 助力涉罪少年圆大学梦

【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未成年人)系高三学生,在他人的诱导下先后盗窃了两辆电动车。案发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对两名被害人赔礼道歉,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因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系未成年人、在校生,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王某某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期为六个月。

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及时联合心理咨询师、司法社工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对王某某开展心理测评、心理疏导,探讨职业理想,有效提升了其回归社会的内力。对其监护人进行亲职教育,改善其成长家庭支持力。对王某某的家庭观念进行辅导,促使其增强对父母的理解,缓解其与父母的关系。六个月的考察期结束后,王某某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父子关系融洽不少,且通过自身努力,考取了上海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在对附条件不起诉人开展帮教时,借助专业社会力量,精准查找帮教点。在此案中,检察官注重采用激励法增强涉罪未成年人学习内力,注重帮助其修复家庭关系,增强其社会支持力量,多方力量联合,使帮教更加精准化、系统化、科学化,确实为涉案未成年人营造了良好的“改造”环境,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向正向积极的道路。

No.2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有效促进网络治理

【基本情况】

2018年8月惠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宗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被告人余某某、黄某某系“天眼帮”等恶势力团伙成员。经督促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发现2018年3月至4月期间,李某甲等人通过该帮派微信群“聚义堂”聚集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多次与人打架斗殴。公安机关于2019年、2020年先后查实该团伙漏犯七人,发现漏罪五宗。目前,该团伙涉案人员均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该案发生后,检察机关针对该团伙成员通过“快手”、“抖音”等APP发布涉及暴力斗殴、帮派文化,利用微信群纠集同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实施犯罪等情况,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的方式,监督公安机关加强网络文明监管,杜绝不良文化产品发布、传播,进一步对微信、QQ等社交工具发布内容进行清查。同时,联合多部门开展法治教育、道德教育及犯罪预防教育,净化网络环境。

【典型意义】

黑恶势力分子利用信息网络纠集人员实施犯罪并发布涉及暴力斗殴、帮派文化等不利于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短视频内容,对青少年健康上网带来负面影响。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职能部门加强网络监管力度,杜绝不良网络信息发布、传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实现“办好一案,治理一片”的目标。

No.3疫情防控和法律学习两不误

十五万师生同上“法治云课堂”

【基本情况】

幼儿园、中小学生是普法的“关键人群”。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因校园疫情防控要求,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校园,给“法治进校园”工作开展带来一定的困难。为确保疫情防控和法律学习两不误, 2020年5至6月,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惠州市检察院、惠城区公安分局、惠城区教育局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通过网络录制了防性侵、防诈骗、禁毒等五期法治云课堂。云课堂使用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情景剧等形式生动地向学生们介绍性侵害、诈骗及毒品的概念,并向学生们支招,如何防止被侵害,对全区中小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提高道德素质、增强自我综合保护能力有较大的帮助。法治云课堂在惠州检察、惠城检察等微信公众号上线后,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老师、学生及其家长近15万人学习。留言区好评如潮,反响热烈。

【典型意义】

法治云课堂是惠城区人民检察院运用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创新举措,此举实现了同步为15万名师生、家长开展法治宣传的效果,大大提高了法治宣传的效率。系列法治云课堂,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学生自觉守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保护青少年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惠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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