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深圳拟适当放宽对异地出租车在深圳的营运限制。5月28日,深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再次审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时,删除了此前关于异地出租车需按照规定道路交通限定区域、路线行驶和不得在政府规定场站以外搭载回程乘客的规定。
另一方面,针对有建议提出此前关于出租汽车驾驶员需要具有本地户籍或居住证的规定,涉嫌户籍就业歧视。经研究,拟采纳这一意见,删除了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中关于户籍、居住证等条件的限定。
【记者】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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