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责令2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整改,收回投放的全部电动车

南方+ 记者

近日,笔者从韶关曲江区召开的共享电动车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该区责令城区2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限期整改,从5月26日起停业整顿15天,立即收回投放的全部共享电动单车,待主管部门审核验收通过后方可重新投入运营,同时决定对涉事美团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处以顶格罚款。

据介绍,涉事共享电动车主要存在人脸识别系统漏洞、未在车身张贴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严禁骑行标志、自动锁车时长不合理等多重隐患,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还存在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影响市容市貌。

对此,曲江区政府组织区住建管理局、区交警大队、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辖区内2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进行约谈,要求辖区内2家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要严格按照《曲江区共享电动车运营管理实施方案》《曲江区共享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升级完善共享电动车人脸识别、自动锁车等技术,在车身张贴严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骑行的提醒标志,合理设置车辆停放区域,严禁在校园周边200米内停放车辆,要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安排专员在学校周边巡查,限期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共享电动车安全、有序、便民。

为杜绝辖区内发生共享电动车危险驾驶事件,该区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在校学生及其家长的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派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向学生及家长科普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共享电动车,提高青少年及其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同时,强化对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的监管考核,加大执法力度,必要时对违反管理办法的共享电动车运营企业启动退出机制,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全媒体记者】 叶志强

【通讯员】 唐忠祥 陈文婷 王梓霖

编辑 南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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