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专门教育条例〉的议案》通过市人大一次会议立案,给深圳市专门教育立法按下了快进键。专家表示,充分利用深圳特区地方立法权,制定专门教育的法律法规,将弥补深圳市专门教育的法律空缺,并将进一步明确专门教育的性质与定位、治理体系与各部门职责等,为深圳专门教育事业规范发展提供支撑。
首次围绕专门教育开展大样本问卷调查
专门教育是国家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的重要保护处分措施。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评估决定后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早在2019年12月,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长王水发就倡议推动专门教育立法,育新学校为此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并开启了全国范围的调研工作。为全面了解深圳市中小学对专门教育的理解现状及对专门教育的需求状况,并为研制《深圳经济特区专门教育条例》提供需求依据,根据市教育局相关领导的指示,深圳市育新学校在今年1月开展了建市以来第一次围绕专门教育的大样本问卷调查。调查共回收问卷615份,其中独立小学255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30所、独立初中39所、独立高中39所、完全中学23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29所。为进一步理解问卷结果,育新学校还针对其中的调查结果访谈小学校长5位、初中校长10位以及高中校长3位。
在市教育局局长陈秋明大力推动下,5月11日,刚刚上任的新一届人大代表杨瑞、赵广群、肖甜、唐芳、许建洲、陈晓云、陈雄英、吴刘菊兰、胡春华一行9人专程前往育新学校调研专门教育。在育新学校前期调研的基础上,人大代表们雷厉风行,立即形成《关于制定〈深圳经济特区专门教育条例〉的议案》。最终由杨瑞组长主推,委托律师赵广群代表领衔向市人大提交审议。
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吸引更多优秀教师加入
深圳大学二级教授、教师培训学院院长、深圳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叶文梓表示,通过立法,将有望明确专门教育的立法依据、专门教育的性质与定位、专门教育的治理体系与各部门职责,明确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构成、职责与运行机制,明确专门学校的规划、审批与建设标准与程序,明确专门学校的招生、课程、教学、安全、师资、经费等方面的标准、规则与要求,明确专门教育的法律责任问题。
育新学校校长杨焕亮认为,充分利用深圳特区地方立法权,探索专门教育立法,是社会公平与正义的重要体现;是城市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党的十四五规划关于“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要求与精神,促进专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杨校长指出,根据党十四五规划中“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的要求,专门学校需要专门的课程、专门的环境、专门的教法,特别是需要专门的教师队伍。他希望能充分考虑专门教师工作的特殊性,在教师各级评优评先中予以认定;能参照特殊教育的“特教津贴”设置“专教津贴”,并纳入退休待遇,吸引更多的优秀教师在专门教育岗位上坚守。
“转化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家庭,稳定一方社会。所以,完善专门教育保障机制也是一件不能等,等不起的工作。”人大代表杨瑞认为,困扰深圳市专门教育发展的系列问题,将有望通过立法,系统解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快专门教育领域立法,将为深圳专门教育事业规范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和支撑。
(原标题《深圳专门教育立法按下了快进键 为专门教育事业规范发展提供支撑》)
(作者: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 姚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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