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人物:王文婷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检察院 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二级检察官
2012年,大学刚毕业的80后女孩王文婷,选择了她心目中“很酷”的检察事业,成为高明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干警。
择一事终一生,干一行专一行。从检9年来,她一直坚持办案、竞赛、普法相互促进。“全国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十佳标兵” “全国法治进校园宣讲团讲师” “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 “佛山市优秀公诉人”……虽然年轻,在未检事业上精益求精的王文婷却已斩获多项含金量高的荣誉。
公平正义
执法如山亦如水
2014年,王文婷收到了一份来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林某父亲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书,理由是林某犯罪时未满十六周岁,并提供了一份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证据,决定他有罪还是没罪。”为核实证据真伪,王文婷多次赴广州、肇庆等地调查取证,眼看办案期限临近,如不能找到更有力的证据,案子很可能作存疑不起诉处理。
面对波折,王文婷毫不泄气,最终通过努力调取到关键证据,找到了林某的原始出生证明,证实林某父亲提供的证据系伪造,真相水落石出。该案得以成功起诉,罪行终将得到法律的制裁。
王文婷深知,自己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少年的人生。面对这些踏上歧途的少年,王文婷从来没有放弃过他们,用真心感化,精准帮教。
“文婷姐姐,你知道吗?你的关心让我有了家的感觉。”
2019年,王文婷收到一封曾经是涉罪未成年人小霖(化名)的感谢信。初次见到小霖,王文婷对他的认识仅限于“在车里实施偷盗被公安机关逮捕”的印象。随着深入了解,她发现小霖走上偷盗道路的背后有许多无奈与辛酸,父母离婚、父子关系恶劣、不良的家庭氛围才是小霖走上犯罪道路的深层原因。
很多涉案未成年人的案件,了解得越深入越感到揪心。面对小霖,王文婷不忍起诉,决定“管到底“。一系列的动态审查和心理测评之后,在王文婷的努力下,检察机关最终对小霖变更了强制措施,更为小霖找了一份工作,只要度过考察期就不予起诉。而小霖也在王文婷和检察机关的关怀下,得到“重生”,顺利回归社会。
“检察官是一份可以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的职业,特别是未检部门。”每当成功帮扶到涉罪未成年人,王文婷心里有莫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她希望能够通过帮助一个未成年人,帮助到一个家庭,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一份力量。
宣讲足迹
佛山高明到西藏那曲
“灰太狼、叮当猫、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在王文婷宣讲的“法治版”童话故事里,每个主人公的经历处处隐藏着法律的种子,有如何防范性侵的知识,有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普及。这样的法制课,对孩子们来说充满了新鲜感,但对王文婷而言,再熟悉不过。
王文婷宣讲的足迹,从佛山高明到西藏那曲。
2016年,最高检联合教育部从全国选拔一批优秀检察官组成巡讲团,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宣讲活动。王文婷通过区、市、省及最高检层层选拔,成为广东检察机关唯一入选的代表。2019年,她再次参加“全国法治进校园巡讲再出发走进‘三区三州’”,先后赴西藏那曲、甘肃藏区等地参加巡讲。
巡讲的日子里,王文婷因高原反应导致身体不适,即使上午在医院吊针,下午站上讲台依然出色完成讲课,绝不辜负台下每一双渴望法律知识的眼睛。三年里,她巡讲的足迹遍布9省18个城市,课程线上线下受众超过100万人次,所到之处,均受到当地师生的热烈欢迎和高度好评。因此,她先后两次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通报表扬。
“参加普法工作,不代表脱离了检察官办案的主业,我认为普法和办案两者是分不开的。”在王文婷眼里,宣讲和办案同样重要,只要有一个孩子能从法治课中汲取到法律知识,那付出的努力就是值得的。
谈到将来,王文婷说:“我希望能在未检领域扎得更深,提升自己的办案‘武力值’,向新的目标不断努力。”
▌ 来源:佛山日报,高明区院
▌ 佛山市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编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