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危害大
交警部门对此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这是大家都知晓的
但仍有少数驾驶人心存侥幸
无视交通法律法规
一时侥幸上路被查只能后悔当初
5月23日全省统一夜查酒驾行动中
全市各大队查获涉酒交通违法共22宗
其中酒后17宗,醉酒5宗
5月23日晚,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三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黄河衡山路口设卡严查涉酒驾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时30分许,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粤D号牌黑色二轮摩托车沿黄河路自东向西慢速驶来,执勤民警挥手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车辆刚停下,一股浓浓的酒气飘了出来,民警手中的酒精快速排查棒红灯爆闪。民警当即对该车驾驶员江某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现场测试,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江某某交代,他是江西人,来汕打工已20余年。当晚7时许,他和老乡一同在陈厝合某饭店吃饭,期间喝了2瓶330毫升的啤酒。酒饱饭足后,二人兴致勃勃,准备前往天山路某娱乐场所玩乐,于是他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搭载老乡出发。不料途经黄河衡山路口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我平时也知道喝酒不开车的道理,当时感觉自己喝的也不多,应该没什么大碍,所以开车上路,没想到还是被查了,我现在非常后悔。
江某某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江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江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交警部门提醒您,酒驾的危害包括:视觉障碍、触觉障碍、反应判断能力下降、注意力降低、记忆力下降、情绪失控。饮酒后驾驶车辆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对自身与他人的安全造成威胁。请广大驾驶人切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勿存侥幸心理,以免追悔莫及。
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汕头交警一直在行动
来源:汕头交警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