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学校可以设置小卖部?若学校设置了小卖部,又要如何管理?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学校食品小卖部设置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向学生提供吃住、采用封闭或半封闭模式管理的学校,可根据需要直接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设置食品小卖部。除此之外,全市学校原则上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确有需要设置的,须获得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许可;不符合上述原则已经设置的,要逐步退出。”
如何申请?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学校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时,需提供本校管理模式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收寄宿学生指标的文件等);非寄宿制学校或确实无法提供有关材料证明管理模式的,须提供设置食品小卖部的申请,说明设置理由,并由教育主管部门在申请中明确是否同意其设置食品小卖部。
划重点来了!学校小卖部能售卖什么东西?《通知》规定,“学校食品小卖部原则上只售卖纯净水、矿泉水、面包、牛奶等预包装食品和新鲜水果。有低温储存要求的预包装食品须配备符合要求的冷藏设施。不得将预包装食品拆封加工后售卖(如关东煮等)。”
【记者】张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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