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之线上普法展】熟人就一定靠谱?且看……

广东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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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持续走深走实,深化“检察为民办实事”,近期,云浮市检察院将组织检察官走进乡村、学校、企业,为广大群众送上专题普法及法律服务。为方便广大群众学法用法,云浮市检察院推出“线上普法展”专栏,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看到跟普法活动现场一模一样的内容了。一起来先睹为快吧!

普法案例一

以“培训”为名行“猥亵”之实

江某是一名舞蹈教师,其利用职业便利,以观看舞蹈视频、试穿舞蹈服、纠正舞蹈动作等为由,先后将多名未成年女学生带至家中实施猥亵,并对其中两名反抗的女学生强行拍摄裸照并扬言公开,以此逼迫该两名女学生屈服。检察机关以江某涉嫌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依法提起公诉,并且建议禁止江某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培训及相关工作。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上述事实,认定江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采纳检察机关的建议,禁止江某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培训及相关工作。

●校外培训机构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仍然存在漏洞和盲区,应进一步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度,严格审核备案,标本兼治,及时发现和制止相关违法犯罪,防止类似案件发生。

普法案例二

老师也不能随意抚摸你的身体

王某某以帮未成年被害人李某某补习为名,在其居住家中先后多次对被害人李某某实施抚摸大腿、屁股、亲吻等猥亵行为,并强行用自己的生殖器官伤害李某某,造成被害人李某某创伤后精神应激障碍的后果。检察机关以王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且属情节恶劣的情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依法认定上述事实,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强制猥亵中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从重处罚。当前,许多家长为了帮孩子提高成绩往往选择校外的“老师”在课余时间去家中补习,家长除了提高警惕,也要给孩子适当的性教育,教育孩子在遭遇侵害时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普法案例三

谈恋爱还是性侵

莫让“怪叔叔”伤害自己

吴某是某学校宿舍管理员,其利用身份便利,认识本校学生彭某(13岁)后,以谈恋爱的名义,多次带其到自己家中发生性关系。后吴某再次带彭某到其家中发生性关系后,被彭某父母发现,报警将其抓获。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即满16周岁)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无论该幼女是否同意,均以强奸罪论处。

普法案例四

网络后面 可能是披着羊皮的狼

李某通过网络聊天工具,冒充女性诱骗多名女性未成年人(部分未满14周岁),并向其发送裸照,并以谎称发生性关系能治病、变美,以及到其学校公开裸照等手段,多次诱骗、强迫上述多名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其中,部分未成年人仅向其发送了裸照,未答应与其发生性关系。除此之外,李某还将裸照及偷拍到的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视频保存给自己观看。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以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多名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此外,李某诱骗未成年人发裸照供自己观看的行为,与实际接触未成年人身体的猥亵行为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应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判决认可检察机关起诉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六年。

●不少犯罪分子通过网络“交友”的方式,诱骗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其中的手段之一,就是以“网恋”等名义,诱骗女性发送裸照,后以裸照相威胁,达到勒索钱财、发生性关系或者其他不法目的。对于网友要求发送照片,特别是发送裸照的,一定要提高警惕。

来源:云浮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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