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布了18张行政处罚罚单。小南梳理发现,个人消费贷、信贷资金被挪用、用途不合理等情况成为深圳银保监的处罚重点。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因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小微企业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130万元,同时,该行林名丰作为“个人消费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员,被罚款5万元。
与此同时,深圳银保监对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开出4张罚单,其中,1张指向分行,3张指向该行3位责任人。深圳中行被罚款210万元。
主要违规的事实包括:
1、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2、小微企业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
3、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用途不合理,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地价;
4、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未有效核实贷款用途真实性,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
5、黄金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未按要求进行受托支付、发放贷款承接本行逾期贷款,延缓风险暴露、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后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等3项事实,被罚款共计100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因转嫁成本、由借款人承担抵押品评估费用及贷前调查及首付资金监管不到位,合计被罚220万元。
集友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致使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200万元;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罚款80万元;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因未对申领首张信用卡的客户进行亲访亲签,被罚款40万元;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80万元;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审查不严,贷款资金被挪用,被罚款40万元。
除此之外,还包括1家农商行及村镇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因个人消费贷款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被罚款40万元。深圳龙华新华村镇银行以存单质押贷款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虚增存贷款,深圳银保监决定没收违法所得5.512073万元,并罚款50万元。
【记者】王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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