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一定要看,事关你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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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土地

一直都是社会关注和热议的话题

国家近年来大力推进宅基地改革,2020年1月1日新版《土地管理法》正式实施,通过宅基地改革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保障农村居民住房权益,逐步实现农村城镇化发展。

也许,有农村朋友会搞不清楚自己宅基地性质问题。

以下这个会议会让你有所了解。

5月21日,电白区召开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推进会,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土地管理法》,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建设的管理。

区委常委、副区长黄子江主持会议

副区长陈伟敏作工作部署

市农业农村局合作经济指导科原科长梁水珍授课讲解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政策。

自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后,区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委农办《转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先后在全区开展了业务培训、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农村宅基地审批、农村违法宅基地的处置和摸清农村村民新增住宅建设用地需求等六方面工作。

会议通报前段时间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解读《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相关业务内容,区自然资源局就职能作业务培训,水东街道和林头镇进行了经验介绍。

会议指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住房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工作事关全区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逐步实现对宅基地的管理从“管到”到“管住”再到“管好”的方向转变。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明确职能职责,理顺行业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审批机制,保障农民合法建房需求。要加强信息协同运用,实行严格动态管理,注重盘活利用资源,妥善处理遗留问题。要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培训,广泛开展宅基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要严格督导检查,对新出现非法使用宅基地建住宅行为处置不力、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和查处。

▶▷ 延伸阅读:宅基地的这些规定你知道么?

● 关于一户一宅的规定

大部分人都知道农村宅基地实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一般一至三个人户口的宅基地面积为75平米。三至五个人户口的120平米。

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房产继承等合法原因形成的多处住宅及宅基地,原则上不作处理,农村村民可以出卖等方式处理,也可以维护原状,但是房屋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退出。

● 农村宅基地怎么申请

村民先向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的书面申请,经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公示,无异议的提交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审查通过的报送乡镇政府审批。乡镇政府审批通过的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村民方可建房。房屋建成经乡镇政府验收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经过验收合格的村民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 农村建造住宅的要求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庄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 宅基地房屋出卖、出租、赠予的,可否再申请宅基地建房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注意这里是有偿、自愿退出,村委会以村民不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收回宅基地的属于违法行为。

●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非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薄及证书附纪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即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农村宅基地依旧是不能单独被继承的,是基于继承了宅基地上的房屋才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

图文 / 电白区新闻中心全媒体记者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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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电白编辑部

编辑:何梅

初审:李峰

版式:何伟

总监:陈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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