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征求意见稿)》等四项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日。《审核规则》明确了本所审核人员的回避制度;审核人员就审核问询、审核工作相关重要事项需要与发行人沟通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审核人员不得私下与发行人等相关机构进行接触或者与其有其他不正当利益往来。
深交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公司债券上市规则》《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删去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制度,细化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终止上市情形并优化复核程序安排,同时明确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债券上市条件并对特殊品种债券上市条件另行作出规定。强调信息披露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保证义务。
(来源:上交所、深交所)
(编辑:叶映橙)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