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商事调解专门协会在深圳揭牌

南方+ 记者

5月21日下午,由深圳市司法局为主管单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全国首个商事调解专门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正式揭牌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胡夏冰,司法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局处长熊飞,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楚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志光,深圳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深圳市律师行业党委专职书记曹海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副局长刘桂林,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会长丁南,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执行理事长肖璟翊为协会揭牌。

刘桂林表示,调解是高效灵活的程序,比起诉仲裁等其他争议解决程序更具有优势。近年来,商事调解在前海得到了进步和发展,调解规则的衔接、调解员队伍的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大大提高了前海的国际化。“我们努力加强与香港商事调解合作,邀请港澳地区人士担任调解员。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将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前海和香港的商事调解资源,推动商事调解规则的标准化、市场化。同时,我们正在努力建设前海深港国际法务中心,构建一站式全链条的高端法律服务生态体系。”

刘桂林指出,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作为全国首个有关商事调解的专门协会,要强化民间商事调解的角色优势,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自己资源探索建立行业规划的标准,积极培养国际商事高层次的国际人才,为中国调解走向世界提供深圳的方案和样本。

曹海雷表示,深圳是民营经济飞速发展的城市,商事纠纷频繁,商事纠纷数量常年居于高位,因此创新和完善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为商事纠纷提供高效便捷、亲商友商的非诉讼纠纷解决平台意义重大。“作为全国首个商事调解协会,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的成立让全市商事调解组织有了交流的平台,也为未来制定和规范行业规则提供了探索平台,更为政府依靠社会团体的力量推动行业治理、促进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支持,可以说协会的成立是深圳法治创新的又一举措,对促进深圳商事调解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曹海雷指出,商事调解在制度化建设方面还刚刚起步,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受到规则缺失、人才短板等诸多挑战。作为市商事调解协会的主管单位,市司法局将与各商事调解的会员一起,把握时代机遇,以做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大胆创新,广泛宣传,积极开拓,不断进取,加强行业管理和人才培养,完善相关机制,促进合作交流,全面提升商事调解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打造湾区一流的法制化营商环境作出应有努力。

胡志光表示,我们在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过程中,对商事调解,特别是国际商事调解的认识不够,将商事调解这一专业化水平及专业能力要求不一样的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等同,实际上,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同样需要分类施策,需要将一般民事纠纷与商事纠纷相区分,因两者主体不同、交易目的不同、适用的法律也不同;同时,随着“双区”建设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深入,深圳的跨境商事纠纷呈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这对商事纠纷的解决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建立商事调解协会,可以满足深圳多元纠纷化解的需求。深圳中院作为商事调解协会的业务指导单位,将助力深圳商事调解协会有效、高效开展工作,把深圳打造为商事纠纷,特别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最佳实践和优选地。

林楚明希望,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积极开展商事调解宣传,讲好商事调解故事,不断推进商事调解事业的创新发展。加强对商事调解的理论研究,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的调解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管理水平,维护会员权益,促进商事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加强交流合作,特别是与香港澳门的调解组织,相互学习借鉴,共同开创商事调解新局面。

揭牌仪式后,与会嘉宾围绕“商事调解制度的发展展望”“商事调解的湾区交流与合作”两个主题进行研讨。

【记者】杨溢子

【通讯员】司新宣

编辑 孙梦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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