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一个不落!龙门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推进全县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龙门检察
+ 订阅

青少年法治教育是一项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事业,需要持之以恒、深耕细作地抓紧抓实。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常态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我院进一步推进检察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把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覆盖至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5月18日上午,龙门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举行“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会上,龙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邹梦晴、龙门县教育局副局长陈祖东分别代表检察院和教育局作讲话,学校代表分别向法治副校长代表颁发聘书,与会人员就检校两家如何做好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工作展开了深入讨论。

通过与县教育局充分沟通酝酿,我院与县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聘任中小学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和教学点宣讲团的通知》,决定在我院领导班子、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的基础上,再选任我院34名检察官和检察干警担任我县76所中小学校、幼儿园法治副校长,并由第一检察部8位检察干警组成宣讲团负责全县小学38个教学点法治宣讲工作。目前,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已覆盖全县89所中小学、幼儿园,累计讲授法治课19场,受众达2780余名师生。

文件明确,法治副校长的目标任务主要有:

一是面向全县青少年、儿童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学生进一步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侵害的能力,努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生,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是及时发现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能力建设,创建平安校园。

三是推动普及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教师、家长法律知识,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学校依法治校能力的提升,增强家长法律意识,形成检—校—家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合力。

检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推动法治教育进学校,帮助青少年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和司法保护,助力平安校园建设、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下来,我院将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精心打造一批精品法治课程,发挥好“法治副校长”的作用,与学校、社会等共同培育一批又一批知法、懂法、守法的新时代小公民,为未来的法治中国建设凝聚更多力量。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