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潖江河是佛冈人民的母亲河,潖江河的生态问题是全县生态环境整治重点问题。”近日,佛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母亲河”潖江河保护工作情况开展视察,县委书记董和平,县委副书记、县长蔡旭东以代表身份实地察看了河流沿岸污水收集排放情况,深入了解佛冈潖江河的污染防治状况。
近日,佛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对“母亲河”潖江河保护工作情况开展视察活动。程浩 摄
董和平指出,环境生态保护、河流治理是一项需要常态推进、长期提升的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下定决心、攻坚克难,增强潖江河保护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改善潖江河一河两岸生态环境,在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上,提升河流治理效能,让潖江的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近日,佛冈县水头镇积极发动镇村干部、志愿服务队及保洁员开展清漂行动。程浩 摄
以“河长制”为抓手 推进河湖治理
为切实保护潖江河流域生态环境,维护河道健康,佛冈县以落实河长制为契机,充分发挥“河长制”制度优势,细化落实补齐水环境治理短板,确保佛冈县潖江河水源水质安全得到基本保障。
佛冈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河长制工作,制定《佛冈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河长制目标任务和县、镇、村级河长工作职责;出台《佛冈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佛冈县全面推行河长制联合执法机制(试行)》,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
为推动全县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佛冈由县委书记董和平任第一总河长,县长蔡旭东担任总河长,组建河长制办公室,完善配套制度。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全县设立县级河长3名,镇级河长37名,村级河长77名,县镇村117名河长严格按要求定期开展巡河,并选拔出10名民间河长与行政河长共同管河护水。
2018年,佛冈出台《佛冈县河道管护方案(试行)》,通过以奖代补由各镇组织实施河道管护工作。从2019年起,佛冈县将县、镇河道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保障,目前已安排河长制资金454.75万元,为佛冈全面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据统计,2020年佛冈完成潖江河干流治理项目5宗,总投资1.29亿元,治理河长42.17公里;完成潖江河支流治理工程16宗,总投资2.67亿元,治理河长117.4公里,部分河段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
佛冈县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石角镇冈田河涌等流域治理情况。程浩 摄
将开展三大专项行动
活动当天,县人大代表实地视察了石角镇二七村2个养猪场、三八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农家乐污水排放情况、冈田河涌等情况,听取县政府关于佛冈“母亲河”--潖江河保护情况的汇报。
座谈会上,参加视察活动的人大代表就潖江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范秀永代表提出,目前潖江河的水质、水量、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值得关注,希望县委、县政府进一步重视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特别是养殖和排污问题,各部门各乡镇共同行动起来保护潖江河。
佛冈县委副书记潘浩对进一步落实潖江河保护工作作了全面部署,提出潖江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迫在眉睫,各镇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摆清任务、理清责任,今年佛冈将围绕实现潖江河“河清水绿、鱼翔浅底”的目标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执法和专项督查等三个专项行动,共同推进潖江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会上,县人大代表听取县政府关于佛冈“母亲河”潖江河保护情况的汇报。程浩 摄
采用台账工作法依法监督
佛冈县人大常委会代主任黄小云介绍,前段时间,佛冈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结合多年来水污染防治监督工作建立的监督台账,初步建立了“母亲河”潖江河保护工作监督台账。县人大常委会将采用台账工作法依法监督潖江河保护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对跨部门的事项,牵头部门要主动对接、主动协调,要加强对其他部门的协调和情况调度,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解决不了和难以协调的事项,绝不能推诿扯皮或等待观望,要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县人大常委会将坚持目标导向,紧盯水质达标及变化情况,中央、省环保督察组对佛冈县提出的整改意见,持续开展跟踪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将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结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专题询问、代表视察、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监督工作方式,提高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对整改工作不到位,导致潖江河水质不达标或者变差的镇、部门将联合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严厉问责。
【记者】程浩
【通讯员】李佩玲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