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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共享电动车这么多
手机扫个码就能骑
方便了不少市民!
街上偶尔能看见学生骑共享电动车
那6名学生同骑1辆共享电动车的场面
你们见过没?
5月14日晚,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城区某路段有6名学生模样的儿童同骑1辆共享电动车的危险举动被网友拍摄成视频并传到网上,引发网友关注。
视频中6个“熊孩子”乘着1辆共享电动车,小孩神情自若,完全没有察觉危险已经悄悄降临……万一骑行过程中翻车或者其中一个小孩掉下地,后果不堪设想。
视频在网上传开后,韶关市多部门立即开展联合调查工作。经核查,确定了视频里同骑1辆共享电动车的6名学生身份,这6名“熊孩子”年龄在12岁至13岁之间,当天晚上利用家长手机扫码共享电动车后骑车上路。
5月15日上午,由曲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牵头,联合该区住管局、教育局、学校召开会议,并约谈涉事学生和家长,要求涉事学生写下保证书,并责令家长要切实加强对小孩的安全监管,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的危害性,坚决杜绝不安全驾驶行为的发生。同时还约谈了共享电动车公司负责人,要求堵塞管理漏洞,防止发生此类违规驾驶共享电动车的行为。
曲江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下一步,该分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及家长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打造安全文明的交通出行环境。
共享电动自行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新型服务模式,它极大程度满足了公众出行的需求,缓解了交通压力,为构建绿色出行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投放使用,必须以合法、安全为前提。交警部门提醒所有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和广大市民群众:
一、企业投放使用的共享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驾驶无号牌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加强执法管理,依法进行处罚。
三、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禁止逆行、闯红灯、酒后驾驶、占道行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做到安全文明出行。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
如何培养孩子的交
家长如何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认真学习宣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护能力。
二、在出行中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树立红绿灯意识、斑马线意识、各行其道意识、标志标线意识、驾驶汽车系安全带意识、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意识、规范停车意识、文明礼让意识、安全出行意识,为孩子作好表率。
三、积极配合、支持公安交警部门和学校开展的各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不文明交通行为告别,争做交通安全的宣传员、示范员。
四、教育孩子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在出行中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教育自己的孩子不搭乘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专用机械车及无牌无证车、黑车、报废车、超载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督促孩子不要私自在马路上玩耍,或互相追逐、打闹,同时培养孩子养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
共享电动车低碳又环保
带给我们诸多的便利
只是别让共享便利
变成共享危险!
交警蜀黍提醒
不要为了图方便
把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编辑:小文
部分素材来源:韶关交警、曲江公安
校核: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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