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淑珍烈士故居位于潮州市湘桥区西湖街道上西平路九宵亭巷11号
庄淑珍(1912-1928),女,曾用名剑魂,潮州城区(今湘桥区)人。她自幼聪敏勤奋,思想进步。1926年春,她就读于汕头女子中学,这是一所进步学校,汕头妇女解放协会和岭东妇女解放协会均由该校发起并成立。同年3月8日,她参加潮汕妇女界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大会,聆听了周恩来、邓颖超关于妇女解放问题的报告,进一步受到革命思想的熏陶和启迪。不久,庄淑珍参加学校的妇协会,并改名庄剑魂,以示投身革命的决心。同年秋,她加入中国共产党。年底,她当选为潮安县妇女改进会的监察委员。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潮汕的国民党当局也向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进行血腥镇压。庄淑珍一如既往,毅然投入到新的战斗中。同年夏天,庄淑珍受县委派遣,女扮男装,与方方(方思琼)等同志到鹳巢一带活动。又与女共产党员蔡丽真等到归仁、大和、桑浦山、隆津等地开展群众工作。9月23日,周恩来等领导率南昌起义军进占潮州,庄淑珍、蔡丽真等妇女骨干与在城的工界、学界代表到北门欢迎起义军进城。
1928年3月,庄淑珍任中共潮城区委宣传委员,负责青少年工作,经常与同志们在潮州城南门的一个秘密联络站开会和研究工作。不久,联络站被国民政府潮安当局查抄,庄淑珍等人机智逃脱。国民政府潮安县长李笠侬悬红缉捕庄淑珍等人,她不顾个人安危,与蔡丽真等人前往归仁区一带开展妇女和青少年工作。4月间,庄淑珍因腿部毒疮腐烂,不能行走,在当地群众的掩护下,隐蔽于枫树员村的山后石洞中。由于叛徒告密,她与前来探病的潮安县少先队队长方立功及干部陈文光一起被捕。在潮安监狱中,庄淑珍大义凛然,痛斥县长李笠侬的利诱和威胁。7月13日,庄淑珍和方立功、陈文光在潮州城光荣就义,她年仅16岁。消息传出后,潮安县委宣传科长方方写下一首纪念庄淑珍的诗——“白云白水白目洲,云在飞兮水在流。云水多情君莫恋,归仁群众慰君休。”以表达对她的怀念。
1955年落成于西湖公园内的“潮州革命烈士纪念碑”,庄淑珍的英名镌刻其中。
庄淑珍烈士故居建于民国年间,座南朝北,平面布局呈长方形,为二进格局,面宽12.8米,进深16.1米,占地面积206.08平方米。夯土抹灰墙体,硬山顶灰瓦屋面,主体为幢柱抬梁构架。现为烈士亲人居住。
庄淑珍烈士故居于2012年1月被湘桥区文旅体局公布为湘桥区不可移动文物单位。
来源:中共潮州市湘桥区委党史研究室
编辑:湘桥区委网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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