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留一线 日后好相见

茂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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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春节后,

都是换工作的高峰期,

所以才有了求职“金三银四”的说法。

这不,

到了5月,

新的offer下来了,

是时候提离职了。

不知道你注意没有,

很多人会花很多时间准备入职,

绞尽脑汁想给别人留下好印象,

却很少有人花心思考虑如何平稳离职,

给老东家留下最后的“好印象”。

一些人提了离职之后,

就开始消极应对一些工作。

有的人想,

“反正都要走了,认真工作还有什么意义?”

不如等着办手续,拿离职证明。

还有的人想,

都提了离职,

怎么还把工作交给我?

如果出问题了算谁的?

还能不能正常离开?

还不如消极应对工作!

  

  

这个问题,

不但微妙而且棘手。

从法律层面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

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

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在用人单位还没有开具

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之前,

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是存在的,

所有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都必须执行。

不会因为提了离职申请,

就会有所减免。

 

如果离职者明显消极怠工,

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这也是从保护公司自身利益出发,

因为有的工作,只有当事人最了解。

用人单位安排接替人手,

也需要一定时间。

如果说不干就不干,

说消极就消极,

各种工作将很难推进下去。

 

to:离职者 

离职者要理解,

你离开的是岗位,

没有离开职场。

善始善终做好交接,

站好最后一班岗,

是在职场打拼的基本素质。

总是撂挑子、玩失联,

以后还有哪家公司敢用你、

敢把任务交给你?

做人留一线,

日后好相见。

你离职的态度里,

藏着你未来的样子。

to:用人单位 

对用人单位,

小编也有句建议:

即将离开的人,

心思肯定已经不在你的工作上了,

这也是人之常情。

毕竟不是人人都有

那么高的觉悟。

把新工作交给无心恋战的人,

不是明智之举。

总想着在离职前再使劲用TA,

最后再“榨”出TA一些价值,

这种思路多半会给工作埋藏隐患,

甚至有可能返工。

与其这样,

不如抓紧安排工作交接,

让过渡工作有序进行。

 

职场本就是来来往往。

作为公司如果能:

理解TA们的行为

交接TA们的工作

支持TA们早些离开

恭祝TA们前途无量

这些让还在职的员工看在眼里,

心里也会更加安定。

 

你离职时的过渡交接顺利吗?

评论区唠唠你的经历吧

茂名发布编辑部

编辑:黄文展

初审:柯柱基

审核:杨永新

来源:央视网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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