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21年1月1日起,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从1060元上调至1100元。另外,东莞户籍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准入条件也随之进行了调整。
对于廉租住房家庭,申请准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2200元(含22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对于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申请准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3300元(含33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64000元(含264000元)。
对于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申请准入条件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调整为不高于4400元(含4400元),家庭人均资产调整为不高于264000元(含264000元)。
另外,上述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通知发布时仍在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新标准进行审核,通知发布时已完成审核的保障申请资料按照旧标准执行,不作调整。
【见习记者】唐卓
【记者】吴擒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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