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周年
5月10日晚,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组织警力在中心城区金环金湖路口设卡,严查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次日凌晨0时30分许,一中年男子驾驶一辆粤B号牌奥迪黑色小汽车沿金环路自南向北慢速驶来,执勤民警挥手示意驾驶员彭某接受酒精快速排查棒排查,不料彭某却摇上车窗,不理会民警的要求。彭某似乎有意逃避检查,民警快速反应立即按住车窗玻璃,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
面对民警的酒精呼气测试,彭某嘴上说着他绝对配合,却不断上演花式吹气!一会分不清楚吹气还是吸气,一会吹气3秒钟偷偷吸气2秒钟,试图通过种种“歪法”拖延时间,受到了民警的警告。
不出民警所料,经现场测试,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5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据彭某交代,他是汕尾陆河人,现在汕尾做工程生意。10日晚6时许,他与朋友在金平区福平路某大排档聚餐,期间喝了些洋酒,聚餐结束后叫代驾返回龙湖区某酒店休息。在酒店时与朋友吵架斗气,遂驾车独自离开酒店,准备在附近重新找个酒店休息,行驶至金环金湖路口时被民警查获。
“教训太深刻了,一辈子后悔。对我家庭孩子都有影响,家里3个孩子都很上进,我很怕影响到他们以后考取公务员,作为父亲真的很愧疚......”面对民警的询问调查,彭某表示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彭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2mg/100ml,交警部门依法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彭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汕头交警铁拳治理酒驾不松懈,对酒驾实行“零容忍”,希望广大驾驶员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共享平安。——交警机动巡逻大队五中队副中队长 郑文斌
来源:汕头交警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