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新增民办学校申请指南,清新这些学区也出现调整

清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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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上午,清新区政府网站发布《清远市清新区中心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公、民办学校新生学位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可查看《申请指南》全文)。与上一年相比,《申请指南》除了首次新增民办学校申请信息外,小学一年级招生年龄范围以及部分学校报名地段范围也出现调整。

年龄限制放宽

六周岁4个月即可报名小学一年级

《申请指南》显示,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4个月(2015年4月30日前出生),在清新区中心城区合法居住,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未入读过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相对比去年政策,“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5个月(2014年3月31日前出生)”,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

作为对应调整,公办小学一年级还可接受符合申请条件的年满六周岁3个月(即2015年5月份出生)的适龄儿童的预登记,预登记所需材料与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提交的学位申请材料相同。教育部门提醒,预登记后,将视生源情况再确定是否派位,结果将在7月公布,请家长慎重考虑是否进行预登记。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在学位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上还新增“系统公测,家长模拟报名”环节,5月18-20日,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开启模拟报名测试。

社保缴纳年限递增

对房产定义更为精准

在市民关心的申报条件上(以小学一年级为例),还需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

1

清新区中心城区学校学区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

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的住宅类商品房,已具备居住条件并为申请人实际入住;

3

其法定监护人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连续居住满5年,同时正在清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满5年以上(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稳定职业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中,外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法定监护人还须持有居住证(居住地址为清新区中心城区内);

4

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其中,条件1和4与去年政策完全相同,条件3中,连续居住满5年的条件不变,但缴纳社保的年限已由去年的“满4年及以上”递增至“满5年及以上”。此外,条件2中,将拥有合法的房产,更新为“拥有合法的住宅类商品房”,指引更为精准。

增加民办学校招生对象指引信息

在今年的《申请指南》中,首次对民办学校招生对象指引信息进行完善,包括申报条件、申请程序和时间安排,考虑就读民办学校的学生家长们也能得到很好的信息指引。

申报条件上, 民办小学一年级 招收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且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清新区户籍;2.其父母在清新区创业或经商;3.其父母在清新区中心城区购房或租房居住;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民办小学七年级 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六年级学生:1.清新区户籍;2.其父母在清新区创业或经商;3.其父母在中心城区购房或租房居住;4.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这些学校报名地段出现调整

区二小报名地段范围:

清新大道13号(即清新体育馆)至清四公路路口以东,康怡新城、建设路南10号至信用路11号以南,信用路11号至新城路12号以西,中山路双号22号以上(新城路29号信和居至飞来路)以西,飞来路、飞来路西延伸段以北。(红字为变化部分,变化之前的范围为新城路29号信和居至丰盛大厦、凯旋城直道以西,飞来路、飞来路西延伸段以北。)

区十一小报名地段范围:

飞水居委会、飞水村委会、塔脚村委会原居民,以及居住在该片区和飞来路、飞来路西延伸段以东南属于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红字为变化部分,变化之前的范围为飞来路西延伸段以南、湖西路以西清新中心城区范围内)

区三中报名地段范围:

清和大道单号157-195号以南,清新大道单号9- 13号(清新体育馆)以东,新城中、西路至107国道迳口隧道前以南,中山路南双号2-20号以西,新城路单号1-5号至与玄真南路交汇处以南,玄真南路至与飞来路交汇处以西,飞来路、飞来路西延伸段以东南属于清新区中心城区范围内,不含飞水回澜片区。(红字为变化部分,变化之前的范围为湖西路以西)

值得注意的是,太和镇中心小学、太和镇乐园小学、太和镇周田小学、太和镇陈广纪念小学已更名为区八小、区九小、区十小和区十一小。何黄玉湘中学更名为区二中,太和镇回澜初级中学更名为区五中。

采写:樊乾

编辑:蔡硕

校对:黄然

编审:刘厚斌

编委:樊沃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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