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东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多种珍稀濒危动物纷纷“现身”,不少市民朋友在野外甚至在家门口,都与野生动物“打过交道”。
遇到野生动物时,不少市民第一时间向林业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然而,有的市民罔顾法律的规定私自捕捉饲养,最终把自己送进了囹圄。
4月30日,佛山南海警方在清查行动中来到一出租屋进行检查时,发现屋内角落里堆放着一些电鱼工具,洗手盆底下的半透明袋子里似乎有些动静。
民警随即打开袋子查看,发现里面竟有3只蛙。经仔细辨认,疑似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虎纹蛙。
当询问蛙的来源时,该屋内男子胡某一开始含糊其辞,在民警严肃询问下才坦白蛙是在水沟抓的。
经审查,3月29日晚,胡某带着自制的电鱼工具来到南海某公路边鱼塘处,听到附近水沟里有蛙叫声,于是沿着水沟寻找,徒手抓住3只蛙并装进袋子,带回出租屋饲养。
经第三方鉴定中心认定,这3只蛙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虎纹蛙。虎纹蛙也是截至目前唯一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蛙类。
目前,胡某因涉嫌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已被警方依法刑拘,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胡某出于好奇,顺手“牵”蛙回家饲养,结果栽了个大跟头。
近日,江门一男子也是在好奇心作祟下,通过网络渠道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4月23日,江门开平警方在赤水镇某猪场抓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嫌疑人邝某。
经查明,邝某通过网络购买了一只蜥蜴当宠物饲养。期间,邝某了解到该蜥蜴是国家保护动物,仍于今年4月初,将该蜥蜴从家中携带运输至案发猪场继续饲养。
经第三方机构鉴定,该蜥蜴系“萨尔瓦托蜥属物种”,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国际公约》附录Ⅱ,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审讯,邝某对其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开平警方依法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国法律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非常严格,对于猎捕、运输、买卖等行为明确禁止,但总有人以身试法。
近日,梅州警方抓获1名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供他人放生的嫌疑人。
日前,梅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梅江区西阳镇申渡村某饭店内有人出售野生龟。经调查,警方锁定该饭店老板曾某才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对该饭店进行突击检查,警方现场扣押龟类(活体)1只,随后将曾某才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经专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在曾某才处扣押的龟类动物为黄喉拟水龟。野生黄喉拟水龟已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经审讯,曾某才如实供述了其于2020年11月,在网上非法收购了20只黄喉拟水龟,并在其经营的饭店内出售给他人用来放生的事实。
据曾某才供述,其并不清楚该龟类的品种,没有多想便收购来卖了。对于自己已经触犯刑法的行为,曾某才表示后悔不已。
目前,曾某才因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为什么抓青蛙、养宠物、卖龟也触犯了法律?原来,他们碰到的动物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我们该如何辨别自己遇到的是否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今年2月新调整发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供大家参考。调整后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共列入野生动物980种和8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34种和1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746种和7类。
厅哥在此提醒,保护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 | 佛山市公安局、开平公安、平安梅江、中山市公安局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