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佛山拟为电动自行车设专用道,要给共享电单车用吗?

南方+ 记者


您对保留共享电单车的看法是? 1、共享电单车不好管理,弊大于利,应彻底清理出佛山。 2、反对“一刀切”做法,毕竟能满足市民短途出行需求。 3、能否保留与我关系不大。 提交

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低碳环保,能有效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是城市交通必要的组成部分。5月8日记者从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佛山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称“方案”)正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其中提到将给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独立路权,且专用道宽度原则上不低于1.5米。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5月12日。

记者留意到,方案并未明确哪类电动自行车可以上路。有市民表示,鉴于部分区域还能用共享电单车,希望政府能明确共享电单车是否可用专用道。

目前佛山市民能用的共享电单车大多在禅城区。

专用道宽度不小于1.5米

该方案于5月7日由佛山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方案提出,将按在全市重点区域内新建、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1500公里,其中新建755公里、提升745公里,通过改善通行设施、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等,全面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出行环境。

这些专用道如何设置?方案提出,城市各等级道路原则上应设置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支路视道路条件和交通需求情况而定。当道路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机非混行方式。

其中,今后道路断面应按照“人行道—>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机动车道”的顺序进行设置,且尽可能实现物理隔离,条件有限时,人行道与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可采用高差隔离、彩色铺装或划线隔离方式。

根据方案,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宽度原则上不小于1.5米。专用道单向行驶不应小于1.5米,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流量大的可设置不小于2.5米;双向行驶不宜小于3.5米,条件受限时,不应小于2.5米。

关于停放问题,方案建议路侧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区采用电子围栏等辅助管理技术。轨道车站、交通枢纽、名胜古迹和公园、广场等周边应设置路外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米,以方便驻车换乘或抵达。

共享电单车已在顺德等区陆续退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方案提到给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独立路权,但并未具体指明电动自行车类型。佛山的电动自行车目前分两种:一类是居民自己购买合规电动自行车,并到交警部门上牌;一类是由企业经营投放的共享电单车。

从近年情况来看,共享电单车大批量投放后,由于一些驾驶人的交通意识薄弱,出现无戴头盔、违法载人、不按车道行驶等不文明行为,乱停放问题也影响到市容市貌整洁度。

去年8月,《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开始实施,其后出台清理共享电单车的工作方案。例如顺德区就出台了落地工作方案,要求所有共享电单车应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据统计,在大规模清理行动之前,顺德区内投放的共享电单车约4.6万辆。截至3月底,该区共享电动车清理占比达到94%。

而佛山周边的江门、中山等城市也陆续开展对共享电单车的清理行动。

从共享电单车运营商在佛山运作情况看,今年3月中旬,哈啰出行、美团共享电动车先后宣布在高明区暂停运营。哈啰出行同时提出三水区的共享电单车回仓保养。

在佛山中心城区,由于南海区桂城街道未允许企业共享电单车投放,因此目前共享电单车运营集中在禅城区。

■相关链接

《佛山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电话:82622550,82626257

2.电子邮箱:lijingzhao@jtys.foshan.gov.cn

3.信函寄往: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城市道路建设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14号,邮编:528000。请在信函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尹辅华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戴嘉信

编辑 朱苏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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