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促进产业发展“1+1+12”政策体系文件揭阳市的通知》(揭府规〔2020〕3号)及《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发〔202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21年揭阳市骨干人才奖申报工作,经市人才办审定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范围及条件
(一)骨干人才所在单位即申报单位的条件:工商注册地(或法人单位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上一年度统计关系在揭阳市及其受托管理范围内;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独立法人资格。
(二)骨干人才即申报人的条件:须就职于揭阳市重点发展领域的以下人才:
1、本市范围内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力量;
2、本市范围内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力量;
3、市重点发展的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工业和软件技术产业、建筑业、现代服务业、金融服务业、商贸业、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农业产业等领域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力量;
4、本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科研机构(科研院所)的高层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或重大课题负责人和科研骨干力量;
5、经市政府批准引进的其他重点发展领域人才。
申报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1、年度在本市范围内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其中,上述第4项人才年度在本市范围内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2、每年在本市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以上一年度税款所属期为准,需缴纳至少6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申报时仍在申报单位就职。
奖励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发展领域骨干人才,按照其个人对地方财政贡献的50%给予财政奖补。
申报流程
01
单位申报
申请人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jieyang.gov.cn/rsj)的通知公告处查阅通知文件,下载并按要求填写表格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市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02
受理审核
市主管部门、县(市、区)辖属单位主管部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
部门审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地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报送的申报材料、骨干人才情况进行真实性核查。
审查通过后形成奖补名单、奖补资金安排方案,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申报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04
审批标准
奖补名单、奖补资金安排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经批准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发证权限为确定的骨干人才发放高层次人才证书。
05
资金拨付
市财政局根据奖补资金安排方案按政策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市主管部门或县(市、区)财政部门,由市主管部门或县(市、区)按程序拨付骨干人才。
其他事项
(一)如奖补与我市其他优惠扶持政策有交叉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发放资助。
(二)申请骨干人才奖的单位或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资金发放部门有权追回已发放的奖励或扶持资金,通报本市相关部门并列入黑名单,取消申请奖励及扶持资金资格。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弄虚作假骗取奖励或扶持资金的;
2、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恶劣影响的;
3、未遵循奖励或扶持资金使用规定的;
4、合同期满未完成相关承诺的;
5、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将在日后具体操作中以补充意见的形式予以完善。
认定时间
骨干人才奖采取集中受理申报的方式进行,本年度6月至7月为集中申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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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来源:揭阳人才
整理:“揭阳发布”政务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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