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中山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对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并着力延伸检察职能,推动帮教未成年人工作走深走实。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帮教700余人次,司法社工跟进66人次。
01、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工作
社会调查制度对深挖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背景、犯罪成因、监护帮教条件,依法对其作出适当的司法处置具有重要意义。
在落实《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实施办法》基础上,中山市检察机关探索分阶段、分重点、全覆盖的社会调查工作办法,从审查逮捕阶段侧重“社会危险性”的表格式调查,到审查起诉阶段全方位多角度的报告式调查,做到“能调查尽调查”,并且注重借助社工和专业心理咨询师力量,深入分析研判,增强社会调查的全面性和准确性,为提高帮教工作效果夯实基础。
2021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适用率达到52.3%。
办案检察官到佛山市了解帮教对象相关情况
办案检察官与社工给不逮捕考察帮教个案送去物资慰问
未检办案团队与心理咨询师定期开展个案探讨会
办案检察官对社工
开展司法流程培训
02、打造多元化的帮教措施体系
检察官联合司法社工,针对每名被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帮教计划,综合采取修复性措施、防止再犯性措施、惩罚性措施和复归性措施,引导未成年人提高遵纪守法能力、矫正不良行为习惯、树立正确价值观、顺利复归社会。如对在酒吧、溜冰场等打架斗殴的涉罪未成年人,禁止其在帮教期内进入特定场所、接触特定人群;
检察官委托社工开展帮教跟进
针对法治观念淡薄的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其参加检察官的普法课堂和法律知识竞赛;
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对造成被害人损失的涉罪未成年人,组织其在“致歉会”上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用劳动报酬偿还其父母垫付的赔偿款;
办案检察官组织“致歉会”
针对社会责任性不强的未成年人,组织其参与孤寡老人家居清洁、残疾人互助等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帮教后期,根据未成年人的兴趣和意愿,为其进行职业规划测试和链接就业资源。
社工组织考察帮教对象参与社区志愿服务
组织考察帮教对象参与公益劳动
03、大力建设线上帮教平台
2021年2月,由市检察院开发的“中山检察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平台”正式上线运行,检察人员通过该平台向帮教辅助人员如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员、观护基地辅导员等发起委托,后者在平台上完成帮教任务并上传工作记录,检察人员和督导社工实时给予点评和指导,实现帮教力量的有机整合与高效协作,强化检察机关对帮教全流程的把控和监督。
中山检察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平台
平台上线至今,已对58个个案发起了帮教委托,完成了帮教任务81人次。接下来,市检察院还将持续升级平台功能,强化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对接,开发远程帮教和非羁押监管等功能。
来源:中山检察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