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 | 身陷囹圄的“贩卡人”

平安高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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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手机卡等证件资料

是个人的绝对隐私

应当严密保护谨防泄露

但是

如果有人高价向你“购买”

你会心动吗?

近期,为全面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高州市公安局持续深入开展“断卡”打击整治行动,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今年1月下旬,刑侦大队一中队成功抓获7名收贩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人员,3月4日,7名嫌疑人均被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01、涉案卡牵出收卡人

1月27日,刑侦大队一中队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指派线索,一张在高州开户的银行卡存在异常,该银行卡已涉及到多宗电信诈骗案件。办案民警立即围绕该银行卡开展侦查,在银行业务部门的配合下,查清了银行卡的开户人员为邓某锐。

民警进一步侦查发现,邓某锐并不是银行卡的实际使用人。该银行卡已被其以500元的价格出售给“收卡人”苏某杰。根据线索,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发现一条非法贩卖银行卡的链条,苏某杰有重大作案嫌疑。

1月29日,刑侦一中队在高州城区将嫌疑人苏某杰抓获,现场缴获2张银行卡。通过进一步侦查,警方迅速锁定苏某杰的“下家”李某、陈某、杨某斌、湛某乐、陈某浩共5人,并陆续将5人抓获归案。

02、加价转卖层层牟利

据嫌疑人苏某杰供述,其偶然得知可以通过低价收购他人银行卡,再将这些银行卡加价卖给“上家”收卡人,从中赚取差价牟利。于是,林某以每张银行卡200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向身边无固定收入或急需用钱的人员收购了10余张银行卡,连同自己名下的4张银行卡,以每张500到800元不等的价格,将这些银行卡卖给“上家”牟利。因通过邮寄方式与“上家”交易,苏某杰从未与“上家”碰过面。

在苏某杰自以为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做着“发财致富”的美梦时,民警找上了门。目前,苏某杰、邓某锐、李某、陈某、杨某斌、湛某乐、陈某浩7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检察院依法批准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小编提醒

买卖、出租银行卡、手机卡均是犯罪行为,请勿因贪图小利而铤而走险。高州公安将持续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知识链接:

1、什么是“断卡”行动?

近年来,电话卡、银行卡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

“断卡”行动就是要通过控制这两类卡片,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土壤。

2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银行卡。

手机卡方面

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

银行卡方面

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3、为什么实施“断卡” 行动?

危害特别大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来搞电信诈骗,还会用来搞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

时机成熟

2016年9月开始,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以及最高检、最高法等出台的多个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文件、法律解释中,都提到了严管银行卡、电话卡的措施。

4、“断卡”行动针对哪些人?

开卡团伙

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俗称“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带队团伙

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的方式诱骗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收卡团伙

主要是接受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贩卡团伙

主要是接受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5、惩戒措施

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人民银行将联合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

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会将相关违法违纪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并纳入个人征信报告,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等文件,一经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且不得新开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

刑事处罚

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单位账户,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6、我们每个人要做什么?

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身份证遗失以及金融、通讯行业前期的管理漏洞等,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被人冒充办理银行卡、电话卡,而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

在此特别建议,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下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文、编辑 / 夏宇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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