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
《加快电力设施规划建设 保障我市经济社会
高质量发展议案实施方案》的决议
(2021年4月26日
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肇庆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的《加快电力设施规划建设 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议案实施方案》。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对市十三届人大八次会议确定的《关于加快电力设施规划建设 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办理工作十分重视,议案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工作安排等是可行的。会议原则同意这个实施方案。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将议案的实施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统筹考虑做好电力设施规划与建设,加强电网规划建设与产业招商落地融合,确保议案实施各项计划如期顺利完成。
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听取进展情况汇报、专题视察调研等形式,不断加强议案实施的督办工作,推动议案办理工作落实。市人民政府在办理期限内每年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时一并报告该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编辑 江韵贤 梁珊珊
审核 王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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