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东莞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东莞三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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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检察稳步推进,认罪认罚、诉讼监督成效明显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826人,同比下降14.47%。不捕1870人,同比上升59.28%。不捕率为11.20%,同比增加4.86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9290人,同比下降7.99%。决定不起诉4590人,同比上升200.98%。不起诉率为19.22%,同比增加12.44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034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5.34%。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8655人,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为94.19%。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418件。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纠正公安机关漏捕、漏诉和漏罪343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55件,已纠正36件,监督采纳率为65.45%。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提请抗诉27件。法院同期审结11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8件,占审结总数的72.73%。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74人,同期已纠正361人,占提出数的96.52%。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9件,同期已纠正68件,占提出数的86.08%。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61件,同期已纠正370件,占提出数的80.26%。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51件,同期已纠正49件,占提出数的96.08%。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同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3件3人。

二、民事检察平稳发展,监督质效逐步提升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案件238件,同比上升19%;办结254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9件,同比上升35.71%;提出抗诉5件,同比上升400%。抗诉案件、提抗案件法院同期再审改变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同比上升128.57%,法院同期采纳11件,采纳率为68.7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8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同期采纳6件。

(三)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并排查虚假诉讼线索127条,受理并审查虚假诉讼案件41件,对涉及虚假诉讼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提出监督意见共10件。

三、行政检察办案数据上升,对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加大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审判监督案件29件,同比上升52.63%。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0件,同比上升358.33%。提出检察建议106件,同比上升863.64%。法院同期采纳60件,采纳率为56.60%,同比增加29.33个百分点。

(三)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

根据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的要求,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已经化解行政争议28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整体上升,成效显著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9件,同比上升21.51%。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8件,被采纳68件,采纳率为100%。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4件,法院判决胜诉54件。通过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及损害赔偿责任944.7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度加大,特殊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82人,同比下降44.6%,不捕288人,不捕率为37.4%,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26.2个百分点。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97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65人,同比下降37.08%;不起诉108人,附条件不起诉170人,附条件不起诉人数占审结总人数的22.88%。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88人。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0年,开展社会调查501次,同比上升276.69%;开展帮扶教育605次,同比上升611.76%;开展法治讲座53场次,受众人数约5.3万人次。

六、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明显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096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39人,发放救助金137.14万元;决定国家赔偿36件,支付赔偿371.85万元。

七、为民司法,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20人;决定起诉268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2人。

(二)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136人。经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148人,逮捕人数占审结人数的94.87%,较总体刑事犯罪高6.07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172人。经审查,决定起诉138人,起诉人数占审结的90.2%,较总体刑事犯罪高10个百分点。

(三)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137人,同比下降23.03%;起诉171人,同比上升7.55%。

对于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186人,起诉215人。对扶贫对象发放国家司法救助13人,同比上升8.33%,发放救助金44.53万元,同比上升49.62%。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捕165人,起诉229人,同比分别上升35.25%、106.31%。对涉及土壤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的犯罪批捕136人,起诉185人,同比分别下降25.27%、上升48%;立案办理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80件,同比上升42.86%。

(四)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捕412人,同比上升50.92%。起诉556人,同比上升7.34%。

八、院领导办案结构优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数量上升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0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738件。其中,检察长办理45件,占6.1%,同比增加2.8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693件,占93.9%。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3人次,同比上升35.29%。其中,检察长列席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21.74%,同比增加15.86个百分点。

来源:微信服务号“东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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