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开具个税新版《税收完税证明》和《纳税记录》,一次不用跑!

广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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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畅科普

从2019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证明开具变化如下: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8年12月31日(含)以前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税务机关开具新版《税收完税证明》;纳税人申请开具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1月1日(含)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缴(退)税情况证明的,调整为开具《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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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样式" 点击可查看大图)

目前上述两种证明文书可以通过电子渠道、“银税互联自助办税”合作银行智慧柜员机或者办税服务厅办理,那么哪种方式最简便?畅畅推荐您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一次也不用跑银行或办税服务厅。居民个人实名注册后,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一个入口可以同时开具个税《税收完税证明》和《纳税记录》。

现在来跟畅畅学习

如何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操作吧!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

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

01

电子税务局登录

选择“扫码登录”或“密码登录”,使用自然人身份登录。(新用户需先“用户注册”并实名认证)

02

选择栏目

在【我要办税】-【电子税票】下,可以选择“个税纳税记录开具(2019年及以后)”或“个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2019年前)”

03

网上开具(下载打印)

选择“个税完税证明及纳税清单(2019年前)”,开具为税款所属期2018年及以前的个税纳税情况证明

选择“个税纳税记录开具(2019年及以后)”,开具为税款所属期2019年及以后的个税纳税情况证明。

页面提示“为保障您的个人隐私,需要您使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账号密码授权或者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扫码确认”,点击“继续”将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需要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登录后继续办理。

        备注:《税收完税证明》和《纳税记录》因不同打印设备造成的色差,不影响使用效力。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开具个税《税收完税证明》和《纳税记录》的方法介绍到这里,需要的小伙伴赶紧试试吧!

相关政策: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个人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调整为<纳税记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18〕628号)

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及<纳税记录>开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税函〔2018〕757号)

点击以下链接查看相关政策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ssfggds/2018-12/29/content_a134e916eaf04c1baa0782ac405cec28.shtml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编发: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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