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市区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达到1782.49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占比最高,达32.47%;
2021年至2023年,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将继续开展三年滚动计划,调控目标继续确定为“持平”,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沿用2020年确定的增长率8%,供应总量为 1724.36公顷,供应布局以长隆、石角等片区为主。
4月25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清远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21-2023)>的批复》(下称《批复》)正式发布,随《批复》公布的两份供地计划透露了上述信息。
从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看,《清远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体现的是清远“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思路。
从供应结构上看,在2021年,清远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工矿仓储用地占比最高,达32.47%,为578.83公顷。其他类型的总量和占比分别为:商服用地74.75公顷,占比4.19%;住宅用地531.16公顷,占比29.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64.2公顷,占比20.43%;交通运输用地217.08公顷,占比12.18%;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6.47公顷,占比0.92%。
在供应布局上,清远则明确提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的布局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以深化广清一体化为抓手,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带动全市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定位。商服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清新区、龙塘镇及飞来峡等片区;住宅用地供应主要分布在洲心街道、银盏等片区;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源潭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主要分布在清新区。
这样的结构和布局还充分体现了《清远市区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制定的三个基本原则,即“供需平衡,盘活存量”“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和“健全机制,节约集约”。
比如,在“突出重点,有保有压”上,清远明确提出,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化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先进制造业项目,稳定房地产用地供应,通过确定国有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用途结构、空间分布和供应时序,调节产业结构和区域发展速度,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保障计划的有效实施,清远将做好三个“加强”,即加强土地供应服务效率质量,加强计划实施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计划执行的跟踪监管机制。对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重大基础设施用地等,采取“提前介入、绿色通道、全程跟踪”措施,切实保障项目供地。
《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21-2023)》是在上一轮三年滚动计划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供应而制定的。
2021年-2023年,清远市区住宅用地计划供应总量为 1724.36公顷,其中:2021年计划供应531.16公顷,2022年计划供应573.65公顷,2023年计划供应619.55公顷,三年年均计划供应574.79公顷。
在供应布局上看,《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21-2023)》同样体现了清远坚持重大基础设施优先、重点地区优先、产业引导与空间聚集等原则。
据计划透露,2021年至2023年,清远的住宅用地供应以长隆、石角等片区为主。再结合宗地条件相对成熟、配套成本可控、市场集中认可、土地价值可预期等因素,分期分批推出市场。同时,规范控制住宅用地性质的农民留用地流入市场,稳定市场预期。
《清远市区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2021-2023)》明确,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房地产调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同时,加强和改进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坚持“去库存”与“防过热”并重,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清远市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为此,新的三年滚动计划将坚持两个基本原则。
一是重视市场运营因素,弹性调整中长期计划。
清远将根据2020年住宅用地实际供应情况,及时调整市区中长期住宅用地供给计划。同时,在上一轮三年滚动计划的基础上合理调整本轮滚动计划的供应量,提高供应计划的执行力。
二是市区住宅用地供应调控目标继续确定为“持平”。
根据自然资源部要求,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确定住宅用地供应“五类”调控目标。其中,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8-12个月的,要持平供地;12-6个月的,要增长供地;6个月以下的,要显著增加供地。
根据清远市住建局提供的商品房库存情况,2021年1月清远市全市商品房消化周期为13.7个月,其中清城区商品房消化周期为11.5个月,清新区商品房消化周期为13.8个月,结合去年住宅用地供应量上升、稳定市场预期等因素,市区住宅用地供应调控目标保持为“持平”,住宅用地供应三年滚动计划沿用2020年确定的增长率8%。
【记者】何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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