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港独”分子、“香港民族阵线”成员卢溢燊被香港高院原讼庭法官陈庆伟判处入狱12年。香港警方在前年中采取行动,于荃湾一个由卢溢燊租用的工厦单位内,搜出约1公斤可制作爆炸品“三过氧化三丙酮”(即“TATP”)的原材料,当场将其拘捕。卢溢燊早前已承认一项存有炸药意图损害生命或财产罪。
法官判刑时表示,本案与制造炸药控罪无异,且同样邪恶。法官指被告意图与他人利用该炸药,意图颠覆港府及宣扬“港独”思想。法官亦认为被告属案中主脑,案件亦属同类中最严重,涉案炸药亦可造成严重伤亡。法官直斥被告的行为,与“贼王”叶继欢管有两公斤TATP炸药的案例之刑责没有两样,甚至更甚。
香港警方指出,该案是香港近年检获最多土质炸药制成品案件,也是第一宗与反修例事件有关、在高等法院判刑的案件。经深入调查,警方于2019年7月19日突击搜查荃湾德士古道一工厦单位,并于单位内发现约1公斤TATP 、多枚燃烧弹、一罐电油等化学物品。香港警方还在卢溢燊的电话内找到制作炸药的文件,以及大量用于示威的物资和武器。由于检获的TATP是土质的,且非常不稳定,随时有机会引爆造成大量伤亡,所以警方爆炸科处理人员必须即场引爆TATP,经过十多小时的安排,全部炸药已被引爆。香港警方对判决表示欢迎,希望能够发出强烈讯息,社会并不接受和不容忍暴力案件。
【记者】沈丛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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