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深圳正式发布《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通用要求》等5项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地方标准,相关标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冻品疫情传播风险,深圳市自2020年8月18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设立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对深圳各港口码头提柜离港并在深圳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冻肉制品和水产品实施核酸抽样全检测、冻品外包装全消杀、进口冻品全追溯“三全”管理。
截至今年4月20日,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累计入库货柜11827条,入库冻品316418吨,抽检74990批,完成抽样核酸检测447523份,排除疑似阳性冻品705批次,检出新冠病毒阳性样本83份,拦截阳性冻品63批次,涉及29条货柜和18401件冻品,有效排除了疫情传播风险。
“本批发布的5项进口冻品集中监管仓地方标准,是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基于疫情防控、卫生、食品安全等需求制定的亟需标准,围绕进口冻品管控的通用要求、冷链作业流程和关键控制点要求、追溯要求及追溯码编码规范要求等五方面对集中监管仓的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将工作流程中各项规章与指南标准化,形成进口冻品管控的管理规范,确保各项工作低耗、高效、稳步进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张秀娟
【通讯员】蒋青青 梁晟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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