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一楼盘数百名业主拒绝收房,房管部门:未发现虚假宣传

​澎湃新闻

交房时间延后、小区附近道路未修好、未做到人车分流、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小区附近有坟场……近日,广东省惠州市荣盛御湖观邸小区的多位业主向澎湃新闻反映称,因该小区存在上述诸多问题,数百名业主联合维权,并将拒绝收房。

据业主们提供的截图,在一个名为“荣盛观邸拒绝收房群4群”的微信群,共有497人。有业主提供的照片显示,在拒绝收房材料上,众多业主在上面签名并按手印。

众多业主联名拒绝收房。本文图片 受访者 供图

众多业主联名拒绝收房。本文图片 受访者 供图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荣盛御湖观邸小区位于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大亚湾区”),其开发商为惠州市金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泓公司”)。金泓公司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针对此事,4月16日,澎湃新闻收到金泓公司一份《关于御湖观邸项目业主问题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情况说明》),对业主提出的坟墓问题、延期交房的赔付问题、人车分流问题、房屋装修瑕疵问题等10个问题作出了回复。

金泓公司称,其交付标准与前期展示的样板房及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一致。项目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受持续性疫情管控影响(属不可抗力)施工略有滞后,于2021年3月29日获取竣备验收手续,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延期87天。该公司在仅扣减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的免责日期的情况下,剩余延期天数为27天,按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日的标准统一进行补偿,补偿方案已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书面的形式与交付通知书一起发出告知全体业主。如有异议的,因涉及到疫情影响时间问题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书执行。

针对业主的投诉,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曾回复称,未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图片来源: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官方平台“惠服务U”截图

针对业主的投诉,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局曾回复称,未发现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图片来源:惠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官方平台“惠服务U”截图

澎湃新闻注意到,针对业主的投诉,惠州市大亚湾区房产管理局近日回复称,关于延期交房的赔偿问题,该局建议可根据合同约定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于虚假宣传问题,大亚湾区西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御湖观邸小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被投诉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业主称开发商隐瞒湖景房周边有坟墓,诉至法院索赔败诉

“项目南面独揽笔架山350万㎡生态湖山美景,恬静宜居”“南面龙尾山水库,大亚湾饮用水源保护地,南面全线无遮挡”……在御湖观邸小区的宣传广告中,不乏这样赞其环境优美的文案。

从部分商品房的窗户、阳台上,可望见坟墓。

从部分商品房的窗户、阳台上,可望见坟墓。

御湖观邸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今年4月初,该小区第一批业主开始收房,发现部分楼层可以看到数十座坟墓。据王女士提供的照片,从小区18栋15层窗户望去,可以看见坟墓。

多名业主称,购房前,业主对附近有坟墓一事一无所知,销售人员也未提及。

对此,金泓公司回应称,小区东侧红线外坟墓较为隐蔽,被树林遮挡,该公司在知情后第一时间在销售现场进行了公示,根据合同补充协议第八条第3款约定“小区红线外范围非我司规划开发,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2020年业主刘先生通过法律程序起诉金泓公司故意隐瞒坟墓,法院最终驳回了业主的诉求。

金泓公司提供的判决书显示,御湖观邸小区的业主刘先生称,所购买的商品房周边存在坟墓,金泓公司故意隐瞒房屋周边存在坟墓的事实,遂起诉金泓公司,索赔20万元。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一审审理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实金泓公司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金泓公司应当对建设规划红线外的周边情况进行披露,且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未将原告所诉的事项列入房地产开发商应当进行公示的内容。

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表示,根据双方提供的照片,坟墓不在小区规划范围内,且与涉案房屋之间隔有一段距离,中间还隔了一片水域,原告无证据证实金泓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已知悉涉案商品房附近存在坟墓。此外,在合同订立时,原告也应尽到考察责任,对小区和周边环境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理应进行多方调查、了解。

2020年4月,惠州市大亚湾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业主刘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附近道路没有修好,开发商:已降价约2000元/㎡

在御湖观邸小区的宣传广告中,其便利的交通是其中一个卖点:“未来龙海三路通车后,车行15公里即可通达深圳丹梓大道与外环高速,与龙海一路、龙海二路形成三大交通动脉,横贯大亚湾西东,直达深圳。且临近惠深沿海高速-澳头出入口,快速接驳惠大高速、深汕高速,瞬达深圳、惠州、东莞。深圳五分之一房价,仅离深圳10公里。”

王女士表示,她当时也是看到交通方便,才决定在此买房。但如今,道路都没修好,“现在小区门口的路,得从一个小村口绕小路进去,大概有一两公里,真正的荒山野岭。”据此,多名业主提出,在道路通车前,不收取物业管理费。

小区附近的道路未修好。

小区附近的道路未修好。

对此,金泓公司回复称,在销售过程中,该公司已对规划中的龙海三路情况进行了公示,且从未承诺业主龙海三路的通车时间,考虑小区红线外规划路未通车,项目定价相比同区域其他楼盘售价降低约2000元/㎡。金泓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完成小区衔接龙海三路道路的施工。目前,龙海三路路基已基本平整,临时道路已通车,辅道及主道的具体通车时间以政府公告为准。

业主们还反映,小区地面停车位多,绿化率低,无人车分流,老人和小孩在小区内活动很不安全,希望可以取消地面停车位,改为园林绿化,休息或健身设施等。

金泓公司回复称,项目地面停车位严格根据批复的规划方案建设,销售期间在沙盘模型及商品房销售信息公示栏均有展示。为了满足业主人车分流的诉求,2021年1月已沟通物业公司出具了小区人车分流的管理方案,并告知了业主代表。后续物业公司将严格根据管理方案实现人车分流管理,在御湖项目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地面停车位的管理由业主委员会决策。绿化率满足规划要求,前期在考虑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车辆通行的需求,在需通往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路面采用沥青铺设,符合规划方案要求。

对于业主们反映的“小区园林设计不符合规划,绿化率低”“小区部分道路易积水、地砖没铺好”等问题,金泓公司称,该公司严格根据批复的总平方案及施工图纸进行园林施工,绿化率满足规划要求,前期考虑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出入口车辆通行的需求,该公司在需通往地面停车位及地下停车场出入口的路面采用沥青铺设,符合规划方案要求。

房屋质量问题多达30处?

开发商:符合约定标准,针对瑕疵安排快修人员加快整改

王女士告诉澎湃新闻,4月初,第一批业主收房发现,所购精装房的入户门、卫浴设施等达不到开发商所承诺的“全一线品牌”,房屋还有墙面开裂、瓷砖空鼓、粉刷发霉、门窗掉漆、夹心木板等房屋质量问题。

业主提供的验房结果显示,房屋存在30处问题。

业主提供的验房结果显示,房屋存在30处问题。

据业主提供的照片,在一份房屋验收结果中,御湖观邸小区的一处房屋存在包括入户门、厨房、过道、阳光房、次卧门槛、主卫等在内的30项质量问题,多集中在“有空鼓”“有色差”“有破损”“有裂纹”等轻微质量问题。

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

业主发现,房屋存在诸多质量问题。

对此,金泓公司回应称,交付标准与前期展示的样板房及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一致。针对业主提出的装修瑕疵问题,该公司会安排快修人员加快整改,满足业主需求。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1月3月30日,金泓公司在《交付赔偿通知书》中称,受到新冠疫情爆发影响,御湖观邸小区被迫停工60天,“扣减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的免责日期后,剩余延期天数27天,按全部房价万分之一/日的标准进行补偿”,并以代缴物业费一年的方式对业主进行赔偿。

王女士表示,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御湖观邸小区延期交房,开发商单方面认定仅延期27天,并用物业费抵扣延期违约金,业主们难以接受。

“御湖观邸项目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受持续性疫情管控影响(属不可抗力)施工略有滞后,于2021年3月29日获取竣备验收手续,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延期87天。”金泓公司回应称,在不计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台风、暴雨等)导致停工的情况下,并参考同区域其他项目对延期交付采取的补偿措施,该公司在仅扣减因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的免责日期的情况下,剩余延期天数为27天,按全部房价款万分之一/日的标准统一进行补偿,补偿方案已于2021年3月30日通过书面的形式与交付通知书一起发出告知全体业主。如有异议的,因涉及到疫情影响时间问题的,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书执行。

编辑 邓素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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