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市场数据:
A、全市新房住宅成交信息(单位:套)
全市101;宝安14;福田0;龙岗26;罗湖4;南山17;盐田5;龙华7;坪山13;光明3;大鹏10;深汕2。
B、全市新房住宅可售房源套20946;可售面积2084969.33㎡。
C、全市二手住宅成交信息(单位:套)
全市208;宝安46;福田32;龙岗46;罗湖49;南山31;盐田4。
1、建行工行投诉量居国有银行前二
4月15日,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指出,总体来看,银行业消费投诉环比减少10.4%。其中,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的投诉量位列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前两位,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的投诉量位列股份制商业银行前三位。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44621件,环比减少7.8%,占投诉总量的58.5%。
《通报》称,2020年第四季度,涉及个人贷款业务投诉18102件,环比减少10.5%,占投诉总量的23.7%。在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投诉中,个人贷款业务投诉3406件,环比减少16.1%,占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投诉总量的13.2%;《通报》显示,在2020年第四季度的消费投诉中,涉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25873件,环比减少5.2%,占投诉总量的33.9%;股份制商业银行31849件,环比减少15.0%,占投诉总量的41.8%。
2、占地72.5万㎡!大鹏巨无霸旧改来了
近日,大鹏新区面积最大的城市更新单元计划——三溪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申请经新区审议通过。该片区拟通过城市更新构建“一轴一带三心多组团”的规划结构,将其打造成为大鹏新区行政、经济、文化中心乃至深圳东部新中心。
三溪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西邻坪葵路、南接延安路、东邻比亚迪工业园、北靠金岭路,是葵涌中心区的核心片区和门户,也是目前大鹏新区政治经济中心区域。该项目是新区目前面积最大的城市更新单元,拟拆除面积725372.8㎡,拟改造主导方向为居住、商业等,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应无偿移交政府的用地面积不少于301778.9㎡(含道路、绿地、不少于66259.5㎡的教育设施用地、不少于38485.4㎡的文化遗产用地等)。
3、1620个学位,市教科院实验小学(光明)8月完工
近日,深圳市教科院实验小学(光明)完成封顶,正在进行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收尾,这所将提供1620个学位的公办小学预计今年8月完工。
深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实验小学(光明)于2019年年底开建,位于光明区马田街道办事处,芳园路与兴南路交叉口西北侧,建设用地面积为16897.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0883.87平方米,建设规模为36个班、1620个学位。
4、引入省实验,42班的深圳第十七高9月开学
据深圳市教育局官方发布消息,2020年6月30日,深圳市第十七高中将引入广东实验中学开展合作办学。深圳市房地产信息网消息显示,该项目于2020年6月29日正式开工建设,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建设42班高中(2100个学生位),计划于2021年9月投入使用;二期建设54班附属学校(2520个学生位),计划于2022年9月投入使用。
深圳市第十七高级中学项目位于坂田街道岗头社区,学校用地面积70342平,总建面12.65万平,总投资约11.5亿,按36班小学,18班初中及42班高中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整体规划设计,提供高中学生位2100个。广东实验中学是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
5、罗湖区育局:5年内新增学位3.8万以上
4月15日,罗湖区教育局局长殷刚再度做客“双周发布”教育专场,分享和探讨如何推进罗湖教育高质量发展。殷刚表示,罗湖区委区政府对教育高度重视, 2020年,一般公共财政教育经费支出达到47.78亿元,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了42.36%。“也就是说财政把接近一半的经费都用在了教育上。”
罗湖区将持续推进学位保障攻坚工程,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到2025年,完成新增3.8万座以上基础教育学位的目标任务,未来5年,罗湖将投资约102.8亿元用于新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总建筑面积达到152.2万平方米。到2025年,新改扩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34所,努力实现新增学位3万个以上的目标。在提升高中阶段优质学位供给方面,罗湖要投资约3.3亿元,全力推进市第十九高级中学新建工程,新增学位1200个。
6、5.8万㎡,沙河天虹配送中心地块更新规划公示
4月14日,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沙河天虹配送中心地块更新单元规划公示。根据规划,项目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北临广深高速公路,东临深云路,南邻侨深路。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6622.0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3702.9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8346.6平方米。规划容积58200平方米,其中物流建筑34920平方米,产业配套用房20730平方米(含商业服务设施15156平方米(含地下商业6000平方米),宿舍5574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含地下)2550平方米。
7、合肥: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3年禁买房
4月15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合肥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具体情况进行了规定。通知规定,自2021年4月6日起,合肥本市市区范围内当期登记购房人数与可售房源数之比大于(含等于)1.5的楼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采取委托公证机构公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公证摇号选房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比例30%的房源用于刚需购房人选房。
合肥新建商品住房摇号及销售相关事项通知
通知提出,摇号所购房源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购房资格或优先摇号资格的,3年内取消其摇号购房登记资格。登记购房人通过公证摇号选到房后累计放弃购房2次的,自最后一次选房结束时起,暂停其在本市摇号选房资格6个月。
来源综合自:《证券时报》、《南方都市报》、《深圳特区报》、《宝安日报》、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深圳房信网
【整理】冯少文 邱永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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