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咚快评|5年4次起诉离婚被驳,“离不掉的婚”拷问婚姻自由

南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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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笃鲜

2016年12月至今,湖南衡阳女子宁顺花因无法忍受丈夫陈定华赌博家暴,3次提起离婚诉讼,1次上诉,均被衡阳县法院驳回。陈定华扬言一旦离婚就要报复社会。3月3日,宁顺花再次起诉离婚,湖南省高院日前表示正在了解情况。

说好了婚姻自由,不能只有结婚这半边自由,忽视离婚那半边。衡阳县法院前后几次给出的理由是,“没有确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人的感情何其复杂,法院要做到准确评判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显然不太容易。

正因如此,当时实行的婚姻法采取概括+具体+兜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实施家庭暴力、赌博屡教不改等几种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这些情形之一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陈定华曾因赌博、与宁顺花及其家人发生肢体冲突,多次受到行政处罚。如果这还不算符合法律规定的确切证据,什么才是呢?

2019年12月,离婚诉讼庭审结束后,陈定华租车追赶宁顺花,将其拖下车致其受伤,法庭两次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然而,衡阳县法院仍认为“为保障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以不离婚更为适宜”。矛盾已经激化到需要人身保护的地步,难道还要保障这种危险状态稳定地存续下去?人们难免怀疑,法院是不是因为害怕当事人的威胁,所以不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离婚,反而要牺牲个别社会成员的切身利益,去换取所谓“社会和谐”。

据报道,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妇联一直在关注此事,做过很多次调解,“一般的打击处理对他没有效果”。事已至此,有关部门不该无动于衷。刑法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等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当事人精神过度偏执,可以视具体情况将其送医检查。对于离婚案件本身,民法典在婚姻法基础上补充规定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事情后续如何处理,大家都在看着。

过于随意的结婚和离婚或许不利于社会秩序稳定。可这件事让人看到,解除一段不幸的婚姻竟会有如此之难,家庭暴力竟可能得不到有效制裁,加剧了很多人对婚姻的恐惧。一次又一次该判离而不判的诉讼消耗着当事人的精力,消耗着司法资源,消耗着公众对司法保障的信任。

“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出发点是好的,但离婚自由有保障,对婚姻的保护才算得上完整。

编辑 佘余
校对 居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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