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城管执法局关于严禁在莲花山公园规划区范围内违法搭建、乱砍乱伐树木、乱拉电源和山上使用明火有关事项的通告
普城执通【2021】1号
为切实维护莲花山公园优美环境,保护好公园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森林资源,满足广大市民健身、游玩需要,维护公园正常的管理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严禁在莲花山公园规划区范围内违法搭建、乱砍乱伐树木、乱拉电源和使用明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在规划区范围内乱砍乱伐树木,乱摆摊、设点经营,乱搭建凉棚、彩蓬,新建、翻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违者,我局将联合有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并清理,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严禁乱砍乱伐公园树木、私搭电源或在山上生火。对违反规定而导致山火及造成公物损坏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通告,不得借故阻挠、寻衅滋事、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违者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市城管执法局
2021年4月13日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
整理:“普宁发布”政务微信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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